APP下载

明朝修史机构与史学发展述略

2015-02-13张庆丹

张庆丹

(闽南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福建 漳州 363000)

“明朝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君主集权制开始登峰造极的时代”[1]62,统治者大力提倡程朱理学和王阳明心学,并将二者奉为官方哲学,麻痹和禁锢人们的思想。在科举制度上,大力推行八股取士,使得大批知识分子追名逐利,忽视了对文化学术的研究。另外,为了钳制民众的新思想,朝廷还制造了大量的文字狱。“史学的状况与整个思想文化界大体一致,明代后期也是在粗疏纷杂的史籍流行之中,出现不少注重考订、致力辩伪和做出理论性探索的史学家史书。”[2]218

一、明朝的修史机构与制度的演变

中国的史官制度早在先秦业已出现。相对于史官制度而言,修史机构的出现相对较晚一些,北魏时初设修史局,北齐正式设立了史馆制度,隋朝基本沿袭北齐的修史制度。唐朝在前人的基础上,设馆修史,建立和完善了史馆制度,使史馆成为撰史的专门机构,并设宰相监修国史,这也是中国官方史书编纂工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史馆制度的完善为这一时期的史学繁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唐朝完成了《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及《南史》和《北史》等八部正史的修撰工作,八部正史在二十四史中约占了三分之一,这是任何一个王朝都不可比拟的。到了宋元两代,修史机构空前完善,除了有沿袭前代而置的实录院外,还设有起居院、雨牒所、日历所、国史院、会要所和时政记房等,它们分工细致,各有专司。……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