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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礼仪之辨”的认识论意义

2015-02-13李雷东

李雷东

(1.长治学院 中文系, 山西 长治 046011;2.山东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0)

一、春秋时期“威仪”观念的认识论特征

“威仪”一词多见于《诗》、《书》。《诗》、《书》使用“威仪”,随文释义,其意义大多与周代礼仪制度相关。对“威仪”意义的确切阐述出现在《左传》里。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了北宫文子与卫侯的对话,北宫文子的一番话比较集中明确地解释了“威仪”。何谓威仪?北宫文子曰:“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1]2016此言之后,北宫文子又说:“君有君之威仪”,“臣有臣之威仪”,并且总言曰:“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皆有威仪也。”细绎北宫文子的语义,君臣父子等政治伦理关系皆仰赖威仪来确立,君臣等名分也有相应的“威仪”,即:“君有君之威仪”,“臣有臣之威仪”,父子兄弟内外大小亦然,不可相乱。在北宫文子看来,具体政治伦理关系皆存在于“威仪”之中。北宫文子不仅持有如此观念,而且将其运用于政治活动。上述对何谓“威仪”的回答即由楚令尹子围的仪容引起。北宫文子见子围,以子围模拟君王仪容而判断其有他志,并说“虽获其志,不能终也”。北宫文子见子围仪容而知其心志,然而子围仪容不类,行为动止与其地位不符,这才引起了北宫文子与卫侯的对话。“威仪”无疑是北宫文子作出判断的一个观念上的根据。

在政治活动中具有如此重要价值的“威仪”观念,其确定政治伦理关系的权威作用来自于哪里,这是探讨“威仪”观念应当涉及的一个问题。传统经学家多认为周公制礼作乐,并且把《仪礼》认作是周公所作,周代礼仪制度的支配作用既来自于圣人制作或圣人经典,其合理性也就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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