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新常态”
——基层法治问题研究与对策分析
2015-02-13邱珊珊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邱珊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基层治理“新常态”
——基层法治问题研究与对策分析
邱珊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大会,依法治国方略首次被提升到执政党和国家政治层面。让法治深入基层,成为基层治理的“新常态”是当前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点。基层法治意义重大,但是目前基层法治的建设遇到很多问题,实现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必然面临着很多艰难险阻。为解决这些问题,则必须建立法治政府,开展普法教育,完善法律体系,同时结合地方特色,拓宽基层法治文化阵地。
基层;法治;新常态
“新常态”是一个新鲜的词,这种说法的运用最开始起源于经济领域,旨在中央对我国经济发展规律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对经济宏观政策的指引有更明确的方向。“新”表示不同以往之处,而“常态”又体现了一定的稳定性。同样,政治领域也有其“新常态”,那便是法治。“法治”的“新”体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依法治国方略首次被提升到执政党和国家政治层面。“常态”又体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依法治国的建设应体现在国家区域的各个角落、社会事务的各个方面,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