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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矫正审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研究

2015-02-06杜领娟

法制博览 2015年33期

杜领娟

河北省深泽县委党校,河北 深泽052500

审前调查制度是指在判决前,由司法行政机关对被告人或罪犯的居所情况、一贯表现、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并对其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进行评估,形成调查与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裁决是否对被调查人适用社区矫正的一种制度。开展审前调查,不仅为人民法院全面、客观、公正裁判提供了重要参考,而且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多种原因,这项制度也存在诸多的问题与不足,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一、审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人员配备不足

一个调查评估做实到位,不但要与本人见面、谈话,还要走访被调查对象家庭、邻居、单位、派出所以及所在村委会。目前,这项工作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他们不但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集中教育、公益劳动、走访等工作,还担负着司法所的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职能,工作面广、量大。我县8个乡镇司法所其中6个为一人所,只有两个司法所有两名工作人员,他们要应付每月8人次左右的审前调查,很难做到位,导致有的调查报告只是千篇一律,大同小异,质量就更谈不上了。

(二)调查内容粗旷空洞

人民法院的委托调查函中,就被告人来讲,家庭背景、性格特征、生活背景、自我认识、帮教条件等方面均未明确,加之在调查实施过程中,由于调查人力的不足,有些调查人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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