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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研究

2015-01-31韩云鹏

职教论坛 2015年31期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工办学

□韩云鹏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研究

□韩云鹏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的目标定位是促进“新市民”、“新型职业农民”等的培育。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是办学体制、投资体制以及办学方式和办学内容的规范化形态,文章从办学体制、办学内容、办学方式、保障制度四个方面分别探讨了培育“新市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和培育“留守农民”(包括“新型职业农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

新型城镇化;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型城镇化是未来我国10-20年发展道路的重要方面,将引领我国未来的发展路径。有学者认为,加快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步伐,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使农民先富裕起来,是“拉动内需”的有效手段;农村职业教育是配合新型城镇化帮助我国农民尽快致富、提高一线劳动者素质帮助企业转型的利器[1]。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本身面临的问题非常复杂,因此,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概念的界定是开始一项研究的逻辑起点,没有核心概念的准确界定,就无法对研究课题开展明确的有针对性的研究。本文的核心概念主要涉及两个,即“农村职业教育”和“办学模式”。

(一)农村职业教育

关于农村职业教育概念的定义有各种不同的说法,研究者在研究时往往基于不同的视角对该概念进行理解和阐释,由此下的定义自然会有区别,甚至会产生极具争议性的观点。比如,有学者将地域性作为农村职业教育概念定义界定的基本标准,认为农村职业教育是发生在农村地区,以农村人口为对象,对农村社会各种岗位所需要的就业者进行教育和培训,从而服务于农村社会发展[2]。这种观点在相当长时间较有影响,但是这种观点也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其可能出现的误解和争论主要包括:一是只有为农村服务的职业教育才是真正的、地地道道的农村职业教育,由此引发的问题就是农村职业教育该不该把培养向城市转移的劳动力作为主要服务目标,这影响了农村职业教育功能的拓展及其生存能力的提高;二是容易将农业职业教育等同于农村职业教育,似乎只有主要为农业服务的职业教育才属于农村职业教育的范畴;三是由此引发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样的职业教育才算是农村职业教育,是不是只有办在农村的职业学校教育才是农村职业教育,在城市举办的为农村培养人才的各类学校教育是不是也属于农村职业教育,或者是只有办在农村,而且为农村服务的职业学校教育才是农村职业教育[3]。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以往文件中“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提法改成“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2011年10月还颁布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11]13号)。有学者以服务功能为界定标准,认为不论职业教育是否发生在农村,只要是为农村社会发展服务就是农村职业教育。笔者认为,农村职业教育应该是发生在农村区域的职业教育,一些在城市举办的为农村培养人才的职业教育虽然具有服务农村的性质,但仍然应该归属于城市教育的范畴,农村职业教育的概念不能够泛化。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现代职业教育”的定义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并促进全体劳动者可持续职业发展的教育类型”。本文中的农村职业教育,是指在县域内进行的,以农村人口为服务对象的,以促进农村人口职业素质提升、就业能力提高和生活质量提高以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发展的职业教育(含职业培训)。

(二)办学模式

办学模式是我国职业教育话语体系中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词汇,职教界对办学模式的讨论比较热烈,一方面是因为大家对职业教育办学中的许多重大问题本身不明确;另一方面是因为职业教育是跨界的教育,其办学本身面临的问题极为复杂,这种复杂是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所不具备的。虽然职教界对职业教育办学办学模式进行了多方面探讨,但是仍然没有公认的定义,权威的教育学类字典也没有办学模式的相关界定。我国职教学者徐国庆教授认为,厦门大学潘懋元、邬大光教授提出的“办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以一定办学思想为指导,在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规范化的结构形态和运行机制”[4]是对办学模式比较清晰和准确的定义。

徐国庆教授在《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研究的分析框架》一文中认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不是仅仅指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即我们如何去办好一所职业院校,而是指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办学模式。我们应该至少在国家、区域和院校这三个层面来理解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国家层面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是指我国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结构形态及其运行机制。区域层面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是指某一地区的职业教育体系的结构形态及其运行机制。院校层面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抽象地讲就是某所职业院校的结构形态与运行机制,但这个结构不仅指其内部的结构,也指它与其他实体合作所形成的结构。当我们面向多所职业院校审视办学模式时,应该把它归属于区域层面;当我们仅仅面向一所职业院校审视办学模式时,不管这所职业院校与外部建立了何种形态的合作关系,我们都应该把它归属于院校层面[5]。华东师范大学石伟平教授领衔的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课题组,在参考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在“办学模式”的定义上采用了如下界定: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是办学体制、投资体制以及办学方式和办学内容的规范化形态,即 “谁来办”、“怎么办”、“办什么”以及“如何保障”四个问题。本文拟采用徐国庆和石伟平教授关于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观点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进行分析和思考。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的目标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78年至2013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如果延续过去传统粗放的城镇化模式,会带来产业升级缓慢、资源环境恶化、社会矛盾增多等诸多风险,可能落入 “中等收入陷阱”,进而影响现代化进程。因此,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6]。我国城镇化进程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促进农村人口合理流动和跨产业流动的问题。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的第一个目标是使农业转移人口带技能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2014年教育部和农业部也联合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因此,农村职业教育第二个目标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为了更好促进新农村建设,农村职业教育的第三个目标是要针对新型职业农民之外的留守农民的职业发展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开展面向农村就业和提高生活品质需要的实用性强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以促进留守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质量的提升。

综上所述,农村职业教育的目标主要是促进“新市民”、“留守农民”(包括“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思考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课题组认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是办学体制、投资体制以及办学方式和办学内容的规范化形态,即“谁来办”、“怎么办”、“办什么”以及“如何保障”四个问题。笔者拟从这四个方面问题入手,根据农村职业教育主要是促进“新市民”和“留守农民”(包括“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的目标,来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培育“新市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

我国目前仍有约70%的人口是农业户籍人口,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因此,农村人口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任务艰巨。2012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数为12663所(其中县级以下职教中心占到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在校生数为2113万人;初等职业学校数为49所,在校生1.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82%来自农村,约1700万在校农村学生接受职业教育[7],有92%的毕业生在城镇就业[8]。中等及初等职业学校教育提升了我国农村人口的素质,为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为支撑城镇产业发展培育了后备力量。我国有14个连片特困地区,分布着300多所高职院校,约占全国高职院校总数的五分之一,坐落在乡镇地区的高职院校超过50所[9],这些高职院校通过对接当地支柱产业、共建示范园区、开展技术服务、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等,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新了高校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模式。当前,我国有2.6亿农民工,从农村流向城市,每年以1000万人的速度转移[10],新生代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各部委的农民工培训工程也大大提高了农村人口素质。农业部的“阳光工程”每年培训300多万农村劳动力,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技能,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带技能转移,推动了农村人口由农民向半城镇化的农民工转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开展的“春风行动”为农民外出打工提供信息、培训服务和就业服务,同样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带技能转移,为我国逐年提高、2014年达到54.77%的城镇化率贡献了力量。

1.办学体制创新。目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主要是政府采取分级投入的方式办学,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由县级政府举办,办学经费来源主要是学校的事业收入和县级政府拨款;乡(镇)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举办,运转经费一般按全乡(镇)的人口拨款。此外,各部委、各地区也会根据区域发展和经济实力的具体需求,通过财政拨款项目经费的方式,部分解决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经费问题。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办学呈现政府办学主体“一枝独秀”的格局,政府办学的强大必然挤压其他非政府办学主体,使企业等其他办学主体出现错位、缺位的现象。虽然农村职业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政府应该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但过于单一的办学体制限制了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导致农村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困难。特别是贫困地区由于财政收入水平较低,政府在满足职业教育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经费要求上都存在困难,缺乏其他的经费投入途径,造成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差、教学设备落后,导致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与办学质量难以满足农村人口对职业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农村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创新的方向应该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1)政府在农村职业教育办学中理应发挥主导作用。原因如下:①培育“新市民”的农村职业教育是一项关系到我国新型城镇化推进的重大问题,具有鲜明的公益性特征;②只有国家和政府在职业教育的立法以及政策制定有相应权力,而法规与政策对全社会的职业教育行为具有导向、促进和规范管理作用;③国家和政府具有最大的财权和投资决策权,可以利用投资杠杆对各类职业教育行为进行管理和调节[11]。(2)行业组织在农村职业教育办学中应发挥指导作用。行业组织可以加强对农村职业教育办学的协调与指导,提供行业发展信息和用人需求信息,发布行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引导行业内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系统内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行业组织还可以制定专业标准,开展各项技能比赛、职教科研活动和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推进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3)企业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办学责无旁贷。社会责任既是企业自我发展的个体责任,也是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责任。企业对其员工进行教育的行为是企业自身的教育责任,它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的,以企业人员为对象,以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教育训练,它有助于增强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保证员工素质不断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在日本,企业教育是一种最典型的职业教育。在德国,企业是“双元制”职业培训的主体。企业外部责任主要是以为其提供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职业学校(利益相关者)为服务对象。企业参与职业学校教育可以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连贯性,降低培训成本和招聘成本,获得人才招聘的优先权和选择权,同时也可以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社会声誉。

2.办学内容创新。从我国目前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实际来看,主要是三大块:农业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业院校教育。从农业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内容来看,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对农村人口的需求关注不多,培训内容多是出于培训者的设计,而并不是出于受训者的需求,尤其是带有“工程”项目性质的职业培训,事先并未对农村人口的实际需求进行深入的、实在的调研就匆匆上马,结果就是一种“绑架式”的培训[12]。这样的培训不仅对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在农村人口中的影响力没有帮助,还可能对其造成负面影响。从职业院校教育内容来看,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脱离农村发展和农民个人发展的实际需求,专业设置和课程开设脱离实际[13],加上由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学通道狭窄,许多农村学生在接受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后很难有继续升学的机会,导致农村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难以使农村人口主动选择就读。

首先,培育“新市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内容创新要考虑到职业院校学生的需求,既要使愿意就业的学生毕业后能掌握在城镇谋生立足的专业技能,又要使愿意继续深造的学生通过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考上高职院校和应用技术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有稳定的就业与收入来源,更好更快地获得市民的资格。其次,培育“新市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内容创新要以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为导向。与传统农民工外出打工是为了求生存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理想和人生理想是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他们渴望学习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以便跟上企业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步伐,具有更为强烈的市民化愿望[14]。有学者认为,农民工市民化主要包括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职业由次属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农民工转变成首属的、正规的劳动力市场上的非农产业工人;二是社会身份由农民转变成市民;三是农民工自身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四是农民工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城市化[15]。因此,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内容应该包括:(1)职业技能的补缺教育,使农民工拥有在劳动力市场就业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增加从事科技含量、职业声望较高的职业或工种的机会,最终提高经济收入,提升自信心和社会地位;(2)信息素养的补充教育,使农民工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能够灵敏地捕捉、评价和处理信息,懂得如何最大程度地有效利用信息;(3)市民素质的补课教育,使农民工具有与城市社会生活相应的人文素养和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高尚的生活情趣和现代城市文明素质;(4)心理素质的健全教育,增强农民工的适应能力,使其更好地理解与评判“过去的我”、“现实的我”、“理想的我”及其相互关系,并能据此确立切合实际的生活目标和职业发展期望值,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具有与他人协作、和谐共处的心理和能力,善于自我调节,适度宣泄、控制不良情绪,能珍爱生命,有效地度过心理危机;(5)文化认同的适应教育,使农民工逐步接纳城市的文明与文化,能主动适应和调整,并以社会公民的责任感融入城市文化[16]。第三,培育“新市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内容创新要增加创业教育内容。据麦可思研究院调查数据,2014届高职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自主创业比例为3.8%,2013届高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创造了92.3万个就业岗位,比本科高143%。[17]在当前强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更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技能。

3.办学方式创新。目前培育“新市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从大的方面讲主要是学历职业教育模式和职业培训模式。(1)学历职业教育办学方式创新。学历职业教育模式中的主体——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费投入不足、招生日益困难、办学形式单一、专业设置不科学、教学模式滞后、师资队伍薄弱、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能力难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农村职业学校与城市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之一。从国家层面而言,2002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就提出:“推动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大中城市与农村开展合作办学”。2003年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下发了 《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加强了对这一工作的规划与指导。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指出:“各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从区域层面而言,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开展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实现校企深度融合[18]。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为了提高农村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实现企业成为重要办学主体、校企深度融合,探讨走体制创新之路——引入企业资源,发展职业院校的混合所有制。从学校层面而言,要解决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根据县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加强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和涉农专业建设,使农村职业学校教育深度融入当地产业链;推进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允许学生通过送教下乡、工学交替等多种形式完成学业;改革教学模式,推进具有县域特色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围绕农村生产实践,推进项目教学、生产一线教学;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教学质量[19]。(2)职业培训方式创新。农民工培训是我国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和有效转移的重要战略。为此,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农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也推出了专项工程,投入了大量经费,然而其效果却差强人意。核心问题是当前正规集中的农民工培训吸引力欠缺,有效性不足。这些问题症结如何破解?笔者认为将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引入到农民工培训中去是解决这一症结的较好方法。农民工是以有限理性来选择教育培训的,即尽量减少风险,并在此前提下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只有从降低培训成本和提高培训收益两方面着手,才能有效地吸引农民工参加培训[20]。而对农民工来说,现代学徒制做到了降低培训成本和提高培训收益。在降低培训成本方面现代学徒制的优势表现为,作为国家教育战略,培训经费由主要由国家承担,学徒并没有自己花钱,还可以获得由企业支付的学徒津贴。它是“边赚钱边学习”的职业教育项目,这就吸引了那些既想赚钱又想求知的农民工。在提高培训收益方面,除了实现就业、提高收入以外,现代学徒制体系向农民工提供进入正规教育体系的通道,他们可以获得与全日制教育等值的文凭和资格证书,从而能更好地就业和升学。它比当前“体制外”的农民工培训项目更具吸引力。从企业方面来说,企业从现代学徒制培训所获得的利益表现在:节省了招募成本;技能需求得到了满足,获得了对企业更忠诚、更可能在企业长久工作并且具有价值观的员工。另外,现代学徒制有利于改善农民工培训的教学成效。脱产、集中的农民工培训往往会带来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而现代学徒制能有效提高教学效果。从教学内容来看,现代学徒制的职业技能教育是围绕职业和工作世界组织的,具有非常强的职业针对性;从教学方法来看,工学结合、工学交替的培养方式能有效促进职业素能的养成,大量“默会知识”通过情境学习得到了更好的传递,师徒之间一对一的个别化教学也更有利于学徒的个人成长;从教学成果认定来看,现代学徒制的培训标准由行业主导制定,学徒所获职业资格受到行业的广泛认可,它能让农民工在就业和职业晋升方面获得更可靠的机会[20]。

4.保障制度创新。保障措施虽然不是办学模式自身的内容,但是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办学模式改革的效果和水平[21]。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中存在的学生升学通道狭窄导致吸引力不足的问题,就需要国家建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扩大中职学生升入高职院校的比例。办学体制中促进企业参与问题,也需要国家和地方层面尽快制定出台《校企合作促进法(或条例)》,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措施(最有效的可能是经济措施),才可能真正推动校企合作的发展。对农民工市民化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制度创新方面,有学者提出尽快出台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职业教育培训专门法;尽快出台政策,鼓励各地建立输入地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建立面向农民工市民化的国家、省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输入地用工单位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实施农民工职业资格认证制度[22]。国家和区域层面应对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中各个问题的本质及解决的具体方案进行深入研究,为办学模式的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支持。

(二)培育“留守农民”(包括“新型职业农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我国传统农民正逐渐分化成农民工和留守农民两大群体。学者贺雪峰在《农村社会结构已发生重要变化》一文中指出,依据调查分析,当前中国一般农业地区主要有四种代表性的农户:一是进城户,占10%左右;二是半工半耕户,当前70%的农民家庭存在“半工半耕”结构,这种结构是当前中国农村最为基本且不稳定的结构;三是中坚农民户,占10%,没有进城务工经商而是留村务农的年富力强的青壮年农民及其家庭,已属于村庄社会结构中的 “中坚农民”;四是老弱病残户,占10%。若按在村庄的人来统计,进城户不算,半工半耕户中,进城务工经商的年轻人不算,村庄中就主要有两种人群,一是中坚农民,二是老弱病残,后者包括了半工半耕户中留村务农的老年父母[23]。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供求关系已进入总量过剩与结构性、区域性短缺并存新阶段,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问题日显普遍[24]。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首次出现在中央的文件中。2012年8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2013年5月印发 《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4月,教育部和农业部联合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标志着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进入实施阶段。当前,全国有237所中等农业学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共开设了4542个涉农专业点[25],他们担当起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任。本文在此主要探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其内涵做了规定: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26]。

1.办学体制创新。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还处于各级政府试点推进阶段。由于我国农民众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单独依靠政府力量远远不够,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创新的方向依然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在政府强力推进的同时,应该充分调动职业院校、农民学院、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民间培训机构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或合作社等组织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2.办学内容创新。由于留守农民的文化程度、从业取向、年龄、发展意向不同,对他们应该分类进行培育,以提高培育的有效性。对于没有进城务工经商而是留村务农的年富力强的青壮年中坚农民,要紧紧围绕农业区域特点 (特色农业)、现代农业(都市农业、旅游农业等)和农村用工需求,重点加强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政策法规、道德、心理等全方位的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现代农业的骨干和家庭致富的带头人;对于年龄偏大,有着深厚土地情结,并且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留守农民,主要对其进行农业技术和生产管理与经营方面的知识培训,提升其适应市场农业的能力;对于文化基础差的人员可重点开展社区服务业及家庭手工业为主的实用技能培训;对于留守妇女,要重点加强各种健康知识、法律咨询、家庭教育和农业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种植养殖能力[27]。对有一定文化基础、产业基础和创业愿望的青壮年中坚农民,农村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还应该开展创业培训,包括创业心理品质的培训、创业知识的培训、创业过程的指导、市场信息的提供、新技术的提供与培训等。

3.办学方式创新。(1)学历职业教育办学方式创新。长期以来我国农村职业学校难以有效培养职业农民,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农民职业学历教育的内涵理解过于狭隘,没有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本质,即“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28]如何改革传统的农村职业教育培养模式不适应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的状况,实现职业教育“面向全社会,面向人人”,成为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创新的核心问题。2009年起,河北省以开展“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为突破口,开启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把学校办到农户门口,把课堂设在田间地头,使学生不离家门、不离土地、不影响生产,为培育大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发挥了重要作用。这项改革受到了广大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的普遍欢迎,到目前,经全省150多所试点学校、1500多个教学点择优录取的农民学生已近40万人[29]。吸收了河北省等地方的改革实验成果,2014年教育部、农业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中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与传统的学历教育有很大的差异。国内外实践证明,职业农民的培养必须创新观念、创新模式和创新体制机制。以韩国农业专门学校为例,学制3年,第一年校内教育,学习农业基础知识;第二年校外教育,学生利用1年的时间赴农场体验实习,学校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专业将学生派往不同的农场;第三年深化教育,学生结束一年的农场实习回到学校进行以创业计划为主的教育,要求学生就自家的农场(农业企业)进行创业设计,然后由教师点评,国家将根据学生的创业计划拨付一定的资金用于学生毕业后的农场创业[30]。(2)职业培训方式创新。有关调查研究表明,留守农民最喜欢的培训方式是现场学习,所占比例为52.2%,相应地,通过电视学习、VCD学习以及通过广播学习等是留守农民不太欢迎的方式,所占比例分别为3.8%、8.2%和0.7%[31]。因此,要提高对留守农民培训的实效,就必须充分考虑到留守农民的学习意愿以及综合素质现状,适当地选择培训效果好、实践能力强的培训方式。

4.保障制度创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试点,提出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具体内容,力争在制度上有所创新,在政策上取得突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健康发展,需要在制度上有所创新,通过制度建设予以保障。比如,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体系,保障农村各类学校毕业生和在乡职业农民普遍接受职业教育的合法权益;制定和实行农民学生的国家财政资助政策,吸引广大在乡青壮年农民自觉接受职业教育;加强中高职衔接,构建农村人才成长“立交桥”;将单一的技术认证的绿色证书发展成为职业认证的绿色证书和技术认证的绿色证书并存,并将新型绿色证书率先在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领域作为农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等等。

[1]孟凡华.新型城镇化战略视域下农村职业教育求解——农村职教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学术论坛的观点与建议[J].职业技术教育,2013(33).

[2]刘春生,刘永川.“三农”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内涵探析[J].职教通讯,2005(9).

[3][27][31]马建富.社会转型与中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道路的选择[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14,242,242-243.

[4]潘懋元,邬大光.世纪之交中国办学模式的变化与走向[J].教育研究,2001(3).

[5]徐国庆.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研究的分析框架[J].职教论坛,2013(19).

[6]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4-03/16/content_2640075. htm.

[7][10][25]王继平.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报告2013[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146,160,147.

[8]周凤华.农村职业教育的现状、问题和未来[EB/ OL].http://learning.sohu.com/20150528/n414003104. shtml.

[9][17]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麦可思研究院.2015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51-52,8-9.

[11][16][22]马建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人力资本提升的职业教育培训路径[J].教育发展研究,2014(9).

[12][13]唐智彬.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M].石伟平.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报告2011.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179-180,175.

[14]韩云鹏.城市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需要与教育培训思考[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11 (6).

[15]王爱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非制度障碍与制度性矫治[J].江西社会科学,2013(1).

[18]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EB/ 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 htmlfiles/moe/moe_1778/201406/170691.html.

[19]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EB/OL].http://www.edu.cn/zong_he_ 801/20111107/t20111107_703821.shtml.

[20]关晶.以现代学徒制开展农民工培训的意义[J].职教论坛,2015(29).

[21]唐智彬.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61.

[23]贺雪峰.农村社会结构已发生重要变化[N].北京日报,2015-10-28.

[24][26]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moa.gov.cn/ govpublic/KJJYS/201306/t20130605_3484776.htm.

[28]盛子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现实需求与发展思路[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0).

[29]张志增.培育新型农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J].职教论坛,2013(19).

[30]王娇娜,曹晔.韩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J].职教论坛,2013(25).

责任编辑 肖称萍

韩云鹏(1968-),男,江西铅山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杂志社编审,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

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城市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研究”(编号:11YB113),主持人:韩云鹏。

G710

A

1001-7518(2015)31-00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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