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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师师域文物保护及利用的现状分析

2015-01-30谢伊苹景雪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四师文物局兵团

谢伊苹 景雪

(中共第四师委员会党校新疆伊宁835000)

四师师域文物保护及利用的现状分析

谢伊苹 景雪

(中共第四师委员会党校新疆伊宁835000)

文物是存在于现实的历史,是一个社会群体在时代发展变化中的最直接见证,是传承历史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载体。文物不可再生,保护好文物,就是保护自己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如何传承屯垦戍边文化,提振兵团精神,更好地发挥兵团的三大作用,是兵团人面临的一个现实课题。

四师 文物保护

新疆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种文化交流、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域,文化底蕴深厚。各民族在这里相遇交融,留下了他们的创造---文物。文物作为一种文化标志展现,既是文化的载体,也是文化本身,是人类在历史发展长河中看得见的记忆,是后人了解人类历史上已经消逝了的信息的见证物。新疆文物的价值,既体现了新疆各民族的智慧和历史进步,更体现着世界四大文明交汇的特殊价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既是维稳戍边的政治、经济组织,也应该是承续中国历代屯垦戍边历史文化的载体。其辖区内有诸多文化遗存,文物更是玲琅满目,其中很多都是历代屯垦戍边的直接见证。没有传统文化,就没有文化传统,保护好辖地范围内的文物,就是保护中华传统文化的根基。2014年8月,我们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师域范围内的文物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在保护及开发利用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希望借调查分析,把握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应对措施。

一、四师师域文物分布与保护、开发和利用的现状

2002年12月3日颁布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把国内文物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记和代表性建筑等,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来保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文物定义为: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联合体。

本文调查分析的是四师师域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第一次对四师师域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系统普查是在1998年完成的。存在于师域范围内的文物主要有麻札、炮台、古墓群、卡伦等。其中麻札包括:秃黑鲁·帖木儿汗麻札,位于霍城县境内兵团四师61团场七连西侧,2001年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纳海麻札,位于都拉塔边防连南,2012年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墓群包括:吐库尔浑墓群,位于都拉塔边防连西侧;多兰图墓群,位于67团1连西南台地上;头湖墓群,位于头湖边防连西1公里处;汉代古墓群和墓葬:位于74团2连、5连、6连和77团8连。炮台包括:乔老克炮台、阿克炮台,位于63团边境线上;卡伦包括:土库尔浑卡伦,位于都拉塔边防连西北;格宁木旦卡伦,位于67团11连西南;梧桐孜卡伦,位于67团7连西侧,2012年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头湖卡伦,位于67团1连,2012年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城包括:74团4连的坡马古城遗址,2012年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2团团部西的拱宸城城墙遗址。62团场6连的索伦古城遗址,2012年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团1连的格登碑,2001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

除了师域不可移动文物,还有军垦不可移动文物,包括64团老团部(已拆除)、招待所、宋乱气烈士纪念碑、战斗英雄孜郝肉拉·那得若夫纪念碑;67团的泉水渠、察布查尔67团段、洪纳海龙口、洪纳海西干渠、吉林一库、吉林二库;68团的察管处干渠龙口联合工程、水磨房、改二支联合闸、水电站;71团的五支渠系、七连防空洞、淀粉厂彩门;74团的地道、地窝子、木扎尔特大桥等。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各族人民的精神家园,是经济建设的基础,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最好的题材,对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具有重要作用,一旦遭到破坏,将万劫不复。虽然遗产的消失是绝对的,幸存是相对的,然而,消失产生稀有,稀有产生更高的价值。正因如此,幸存的遗产才显得珍贵。保护文物就是要尽最大的努力延缓它们的损坏或消失速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文物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意识薄弱

文物本身具有不可再生性,因此保护文物任务重,责任大。四师对文物保护的意识薄弱,对文物发挥的作用没有足够重视。文物最主要的利用形式是发展旅游,它能给旅游带来永久魅力。伴随着伊犁河谷旅游业的大发展,四师也迎来一次文化大发展的良机。通过文物来吸引游客,不仅是新疆历史文化的展示,更是提升屯垦戍边文化影响力最佳载体。如76团的格登山纪功碑,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游客来此观赏,为了保存好这一文化遗产,对碑石也作了保护措施,还增加了解说供游客了解历史,人们来到兵团76团,不仅了解清朝统一新疆的历史,更直观地感受到兵团的屯垦文化,这对扩大兵团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了解兵团有很大作用。与格登山纪功碑相比,74团的坡马故城名气就小了很多,事实上坡马故城属唐辽时期遗址,曾是元代驻军的城堡,后成为蒙古土尔扈特部苏里基尔城。清朝平定准噶尔部叛乱后,故城成为七个哨点(卡伦)之一。历经不同朝代,坡马故城一直都是发挥着戍边重镇的作用。现实中更多的人只知有格登碑不知有坡马故城,显然四师在自觉开发、挖掘文物价值上是很不够的。

(二)保护机构不健全

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文物保护法》,中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文物保护的目的,就是对那些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的历史遗留物采取的一系列防止其受到损害,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核心机构是各级文物局。兵团自成立以来,在其体制设置中,没有专门的文物局,具体业务归属各级宣传部。2013年,兵团成立各级文物局,但文物局没有编制,依然归口各级宣传部。由于没有编制,文物保护的业务由宣传部工作人员兼职,文物保护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效率低下。

(三)缺少专业人才

兵团一直以来都面临一个人才缺失的现状,对于文物保护及利用这样的专业型人才更是短缺,没有专家队伍,缺乏专门知识和较高的技术能力指导,造成文物资源的浪费。开发、保护和利用是相辅相成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专业人员维护,才能保证文物不遭受损害。例如,位于62团的拱宸城古城墙遗址,实际上成为62团中学校园的西墙。虽然随着保护意识的增强,不再出现攀爬、踩踏、取土等破坏行为,但城墙四周没有有效保护设施。由于古城墙是取土夯打而成,风吹、日晒、雨淋都会对其产生破坏,四师对此束手无策。类似这样的专业问题在其他文物保护中都存在。

(四)缺少专项资金

由于很久以来没有专业机构,国家以及兵团没有专项资金支持四师的文物保护工作,虽然近期四师文物局成立,但是没有编制没有人员,进行大规模的文物普查、征集、开发、保护、展览、研究等工作的经费无法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师域范围内文物开发、保护和利用。

三、对策

(一)强化文物保护的体制和机制

作为文物保护核心机构的四师文物局,首要的是要解决编制问题,要有专职人员做专业的事,依法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按照国家提出的“五个纳入”,将四师的文物保护纳入四师农牧团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纳入到四师城镇化建设规划中,纳入到四师师团两级财政预算中,纳入团场体制改革中,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中。同时,加强团场基层文物保护机构的工作,形成自上而下的文物保护管理网络。发挥以团场社区为构架的基层业余文物保护组织的作用,形成不同级别立体层面的管理机构,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的良性运作机制。提升四师文物工作的社会地位和文物事业的整体水平。

(二)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作为文化遗产,是不同民族、不同国家进行文化交流,促进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补充的宝贵资源。保护文化遗产反映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自身特征的认同和自豪感。它不仅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标志,也是今日文明程度的反映。保护文物,就是保存自己的历史。丰富的文化遗存既是鼓舞新疆各民族团结的思想利器,又是升华心灵、重塑灵魂的重要资源。它的存在,证明了兵团屯垦戍边不是一个简单的生产方式或者是一种暂时的体制安排,而是中华文化融合发展的一种符号。不仅是中华民族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制度选择,更是守护了丝路文化,促进其提高升华。因此,要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增强全民保护文物的意识,用正确的理念和措施去保护四师师域范围内的文物。作为四师的各族人民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积极行动起来,与新疆乃至全国,与国际社会一起将新疆的人类珍宝完整的传于后世。

(三)科学规划,建立专业人才队伍

兵团对文物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均起步较晚,因此制定相关保护标准较滞后。没有条例的约束,不制定专项法规及科学的保护规划,很难进一步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为确保文化遗产不被破坏,国家政府不断地检查和完善现存的法律、法规,是我们开展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基本依据。文物的保护和研究更需要专业人才,由于新疆地处边远,而兵团各师局辖地,更是边远中的边远。无论是文物保护规划,还是专业的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往往会忽略这样的偏远的“小地方”。科学的保护规划要有专门的机构来实施,专业的保护也需要专家队伍来实施。从国家层面到兵团层面,都应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到文化发展规划中去。培养面向基层尤其是新疆、兵团的文物保护专业队伍。

(四)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开展文物保护、利用的投入资金巨大,没有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工作很难开展。文物遗产作为国家资源,国家的专项财政拨款是四师文物保护资金的基本来源。除此之外,四师还可以利用旅游产业来资助文物的保护事业,自主发展文化遗产旅游业可以给遗产保护产生最直接的经济效益,同时,吸纳民间资金,合理开发。

(五)探索兵地融合保护新机制

事实上,在四师师域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一直都是归属地州文物局管理和保护的,四师没有管理、开发的权力。开展文物普查,四师也是协助地州文物局工作。2013年四师文物局成立,但辖地管辖权并没有明晰,这严重影响到伊犁河谷的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四师与伊犁地州在文物上有着共享性,这一点毋庸置疑。探索和建立新机制,实现兵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也更符合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社会发展要求,因此探索兵地融合的文物保护机制,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李先荣]

K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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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6287(2015)01-0061-03

2014-11-07

谢伊苹(1965~),高级讲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党史、企业管理。景雪(1989~),教师,法学学士学位;研究方向:民族宗教理论、兵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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