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2015-01-30王旭静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发展
王旭静
(中共吉木乃县委党校新疆吉木乃836800)
吉木乃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王旭静
(中共吉木乃县委党校新疆吉木乃836800)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吉木乃县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提出了加快吉木乃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成效与问题 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农民合作社是农牧民自己的合作组织,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对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吉木乃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吉木乃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牧业,以提高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和促进农牧民增收为出发点,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促进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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