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办高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的主要原则研究
2015-01-28吴桂华
读写算·教研版 2014年23期
吴桂华
摘 要:本文通过行动研究,归纳了湖南民办高职院校学习质量评价应该坚持的评价目的的发展性原则、评价功能的指导性原则、评价内容的全面化原则、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评价标准的职业性原则、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原则。
关键词:民办高职;学习质量;评价;原则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23-027-02
一、前言
高职教育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质量,是学习动力、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效率、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一个综合体,是指由学习动力,学习毅力直接驱动而产生的接受新知识、新信息并用所接受的知识和信息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感知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和创造能力、操作能力等。
基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做中学,学中做”教学模式和高职院校学生特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二、评价目的的发展性原则
学习质量评价的目的不仅在于评定学生的学习质量,更重要的是为了学生的发展。正如前苏联教育家帕雷斯所言:“针对学生评价的根本目的,都在于促进学生有意义的学习;评价应该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获得他们对评价活动和情景的认同,引发他们表现出真实水平;评价应该给学生提供正确可信的结果,让他们对自己的能力和成就有清楚的认识。
通过全面系统的评价,可有效地鉴定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效率、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使学生明确对自己的要求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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