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对策研究
2015-01-07刘华锋
卷宗 2015年12期
刘华锋
摘 要: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各类舞弊案案件层出不穷,财务欺诈甚至贪污挪用案件也频频出现,光靠资深注册会计师审计已经远远不够,这就需要精通会计、审计、法律等知识的司法会计人员来完成。然而,很多会计司法鉴定人的会计审计上经验丰富,但在法律知识及证据意识较为薄弱,而在法庭之上,司法会计工作者的角色和功能也常常被混淆,导致法庭无法准确有效认定相关结论和意见。为此,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从司法会计管理制度上提出适合我国的可行的改善对策就显得尤为迫切。
关键词:司法会计;制度建设;问题;对策研究
我国虽然有司法鉴定法规、也有《刑事诉讼法》对司法会计及“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规定,但这与司法会计专门法或者司法会计执业准则相去甚远。司法会计在我国司法界属于新兴学科领域,至今还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加以支持,故司法会计诉讼支持及鉴证业务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也得不到有效的理论指导。与此同时,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司法会计行业协会来制定相应的执业准则来对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因此,在遇到相关难题时,也只能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对司法鉴定方面的一般性规定进行定夺。由于缺乏统一的执业准则,无论是会计司法检查还是会计司法鉴定亦或是专家辅助工作,都缺乏操作性和规范性,从而导致司法会计结论的评断和运用的不规范、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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