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录音录像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与纾解对策
2015-01-07裴景珂
卷宗 2015年12期
关键词:问题
裴景珂
摘 要:新刑诉法确立了同步录音录像的法律地位,使得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上升到法律层面,其重耍性、严肃性和规范性有明显增强。但在实际检察工作中,由于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人为因素使其还暴露出诸多问题。在总结过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引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并对我国检察机关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出纾解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同步录音录像;问题;纾解对策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使用确立了法律依据和法律地位。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后,侦査人员的执法观念发生了深刻转变,规范执法、人权保障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文明办案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同时,侦查人员的业务学習动力得到调动,讯问前的准备工作做的更加充分。通过扎实的做好初査、吃透案件材料、制订详细的讯问提纲,力争在同步录音录像环境下从容的突破案件,提高了讯问的效率。
1 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 录像以来,由于相关机制、体制还没有同步跟进、配置到位,在检察实践中依然而临诸多问题。一是“两录”人数总量不足,由于“两录”工作已经交由检察技术部门负责,牵扯到部门分工、录制次数增多,由此带来的工作量及压力与人员配置矛盾突出,特别是新刑诉法的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中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査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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