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护理干预对脑卒中后遗症患者生存质量的影响
2014-12-21吴福珍黄颖陈秋蓉
护士进修杂志 2014年22期
吴福珍 黄颖 陈秋蓉
(1.广西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广西 玉林537001;2.重庆理工大学,重庆400007)
脑卒中在我国的发病率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家庭康复护理带有盲目性、随意性,社区家庭康复护理工作尚未系统展开。因而,对脑卒中后遗症患者进行系统的、有效的社区康复护理干预,实施社区康复、家庭康复一体化势在必行。我们对57例脑卒中后遗症患者采取社区康复护理干预,取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0年1月~2012年12月住院治疗急性期后留下后遗症,出院后需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为研究对象。入选标准:(1)通过颅脑MRI或CT检查证实,且符合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的诊断标准[1];(2)首次发病;(3)留下后遗症;(4)家属能协助患者进行康复锻炼。排除标准:(1)有严重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者;(2)存在严重认知功能障碍或患有精神病者;(3)外地无法访视者。入选患者114例,其中,男76例,女38例;年龄62~78岁,平均年龄(68.9±6.6)岁。缺血性脑卒中74例,出血性脑卒中40例;偏瘫者56例,行动失衡22例,语言吞咽功能障碍26例,两种或以上后遗症状者10例。采用随机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57例。其中,观察组男39例,女18例,平均年龄(64.5±6.7)岁;对照组男40例,女17例,平均年龄(68.5±6.7)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遵照出院后医嘱服药,对照组给予家庭自我康复,观察组则给予社区康复护理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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