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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经济战略背景下宁波—舟山港生态港口发展创新研究*

2014-12-16赵亚鹏

区域经济评论 2014年5期
关键词:港口船舶生态

赵亚鹏

一、问题提出

过去30多年,我国沿海区域经济和海洋经济基本上沿袭了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外延式增长模式,由于人为等诸多因素,使得近海海洋环境污染严重、海洋生态受到严重威胁,海洋可持续发展面临复合污染、生态系统大面积退化等危机,导致港口生态环境问题比较严重,港口的快速发展超过了资源环境的支撑能力。港口是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新一轮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海洋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亟待在国家海洋示范区探索海洋生态建设和海洋可持续发展,亟待推进港口和社会、经济、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亟待推进生态港口建设。为此,国务院批准山东、浙江、福建、广东等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探索沿海地区发展方式的转变、海洋生态建设和海洋可持续发展。

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港口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是我国沿海城市和内陆腹地拓展外向型经济的主渠道,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之一。建设现代化生态港口、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浙江海洋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今后宁波—舟山港国际强港建设的具体路径,也是宁波和舟山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宁波—舟山港应牢牢把握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党的十八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有利契机,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加快现代化生态港口建设。因此,研究宁波—舟山港生态港口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外学者对生态港口建设开展了广泛研究,研究港口发展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实现港口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平衡。港口是海陆交界最为脆弱的生态系统(AlM GOULIELMOS,2000);港口的经营活动和港口建设发展必然对环境和资源产生影响(Gupta,2007)。Diane Bailey(2004)提出防范港口大气污染的对策 ;JH Vandermeulen(1996)、Y ez-A rancibia(1999)、Howard Todum(2003)等分析了港口主要环境问题及发展趋势,并从港口规划与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对策。G Cognetti(1996)、Christopher(1999)等人认为应改革港口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并加强监管体系是解决港口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Timothy(2006)对欧盟港口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合理的环境立法和港口政策是保护港口环境的关键。在国内,邵超峰等(2008)通过对我国生态港口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外部环境及基础的分析,提出了我国生态港口的建设思路与发展对策。吕霞等(2010)从港口发展模式的改变、生态港口的规划与建设、港口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探讨了生态港口的建设思路与发展对策。章雁(2012)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评析,并提出上海建设绿色生态港口的建议。

目前,美国、欧盟等国家均提出生态港口建设,并开展了生态港口的探索性实践。2005年1月美国长滩港首次推出生态港口政策,随后,纽约—新泽西港、洛杉矶港、鹿特丹港、汉堡港等积极把生态港口理念引进到港口建设和营运中,探讨港口发展更好地顺应环境,减小对环境的影响。在国内,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单纯的环境保护标准已不能够满足港口建设和运营的要求,生态港口日益受到重视,如上海港、天津港、深圳港等均提出生态港口建设。

综上所述,现代化生态港口建设是一项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工程,其理念冲击着传统港口的经营方式,正在引起全球港口的一系列的变化。国内外的研究为具体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思路,但总体上,现有研究比较零散,大都侧重于某一方面进行研究,系统性不强;缺乏系统的、深入的理论研究;针对性不足,缺乏具体的实施方法,且可操作性不强。

二、生态港口的内涵和特征

(一)生态港口的内涵

生态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生态意味着以生命现象为中心、以自然为环境而构成的系统整体的状态,也就是说,生态意味着生命现象生存所需要的各种关系构成的系统。可以看出,生态港口是个复合生态系统,生态港口就是把港口生态系统融入区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系统各方面,从理念上生态港口内化于每位参与者生态意识中,物质层面上构建资源节约、绿色低碳、环境友好的物质生态系统,行为层面上生态港口外化于每位参与者自觉行为中。

(二)生态港口的特征

1.法治型。把生态港口整个活动和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生态港口运营和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1)完善的生态港口法规体系。实行生态港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制,做好事先审核把关和事后备案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完善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2)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完善的港航执法检查制度,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强化港航行业日常监管工作,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完善突发事件处理和应急机制。(3)执法规范化。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管。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加强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站所。

2.智慧型。统一的港航管理服务数据库,有效集成水路运输、船舶检验、行政执法、船舶动态管理等业务,实现港航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和智慧化决策。(1)港航管理信息系统。高效的港航指挥调度与港口行政管理信息服务能力。完备的港航公共基础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系统,统一的港口管理、水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高效的内河水网数字航道,完备的水路重点物资跟踪管理系统。(2)港航市场服务平台。高效的港航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为广大中小航运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信息咨询、业务服务。强化港航经济运行监管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建设,引导港航企业健康发展。(3)港航应急处置系统。完善的港航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的港口重点水域及内河航道船舶交通、港航设施、水文气象等的实时监控和安全预警体系。

3.绿色低碳型。确立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港口发展目标,高效的土地和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严格的港口、航道的生态保护,避免和减少水生动植物生态影响和海岸侵蚀问题,严格的港口、船舶的污染治理,构建绿色、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港口生态体系。

4.文化型。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努力营造积极的生态文明舆论氛围,引导政府、港航主体和公众对生态港口的关注、参与,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构建港航生态文明。生态港口建设最终需要每位参与者身体力行,不论是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人员还是每一位市民,都需要在工作和生活的每个方面用具体行动践行生态理念。政府在港航产业规划、监管、执法过程中要始终以生态为先。企业在具体港航工程施工、运营管理中始终要坚守生态底线。每位公民在生态港航建设中要养成生态文明习惯,主动传播生态理念,齐力构建生态文明环境。

三、宁波—舟山港生态港口发展的动力机制

1.港口具有建设生态文明独特优势。港口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也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另外,现代港口具有运输、商贸、工业、旅游、开放、信息等多种功能,是吸引和集聚现代工业、物流的最佳区域,对港口城市经济发展起着龙头带动作用。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因此,探索生态港口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2.是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贯穿当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2011年国务院正式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把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明确定位为我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探索新模式。建设生态港口是浙江发展海洋的重要内容,也是探索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路径。宁波—舟山港持续发展对于活跃浙江经济、转变生产方式都至关重要,同时生态港口建设能有效缓解浙江经济发展与交通资源的矛盾,改善环境和培养生态文化。宁波—舟山港必须实现功能调整与优化,努力增强经济转型发展的内驱力,尽快向生态港口转变,以应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港口服务提出的新需求,本质上来说,生态港口是一个港口生态化的过程,也是一个港口绿色转型和质量提升的过程。

3.是资源环境约束的要求。浙江是资源小省,土地是浙江稀缺资源,号称“七山一水两分田”,尤其浙江沿海地区开发强度较大,土地、环境等资源承载空间日趋饱和。其中,宁波港口岸线资源正面临容纳能力饱和、可成片规模化开发的优良港口岸线减少,港口岸线资源日渐稀缺,未开发岸线资源受到水陆域自然条件、进港航道和海洋功能区划等因素制约,开发成本高,开发难度较大等问题,可供发展的港口岸线和土地资源成为制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4.是浙江海洋生态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的要求。加强陆海污染综合防治和海洋环境保护,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根据陆海空间开发利用的关联性和海岸带的整体性,统筹海陆联动发展,从发展定位、空间布局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构建产业体系联动发展、基础设施联动建设、资源要素联动配置、生态环境联动保护的陆海协同发展格局。

5.是综合性国际枢纽港建设的要求。宁波—舟山港已跻身于国际大港行列,但离综合性国际枢纽港还有一定距离。加快打造综合性国际枢纽港是浙江省港航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必须全面提升港航服务能级,努力打造具有较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国际枢纽港。

四、宁波—舟山港生态港口现状及存在问题

2012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达到7.44亿吨,突破7亿吨,首次超越上海港,货物吞吐量排名中国及世界第一。作为我国石油中转的重要港口,2012年宁波—舟山港的散装油品到达量和发送量达1.59亿吨,占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的三分之一,位列全国港口第一位。国家首批四个战略石油储备基地中就有两个分布在宁波—舟山港(宁波镇海、舟山岙山)。随着浙江“海洋经济强省”的推进,许多大型的石油、化工、船舶以及石油储备和能源中转基地不断“落户”,海上危险货物运输量随之猛增,进出港的船舶艘次逐年增加,尤其大吨位船舶的数量和密度都有较大的增长,详见图1,在危险货物吞吐量、油品吞吐量以及超大型油轮进出港艘次都位列全国第一。因此,宁波—舟山港面临生态环境压力比较大。《2011-2012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显示,2011年宁波海域劣四类(严重污染)海水水质的海域面积所占百分比为57.54%,与2011年相比,2012年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增加了24%,劣四类(严重污染)海水水质的海域主要分布在杭州湾南岸、甬江口、大榭—北仑港区、象山港区、三门湾等海域。

图1 1988-2011年宁波港域船舶进出港艘次

1.生态港口发展理念有待提升。总体看,无论在政府部门的管理与政策引导上,还是在港航工程和港航企业自身经营发展中,都存在发展理念较为陈旧的问题。缺乏系统的生态港口产业政策和规划引导,单纯注重短期效应、规模和效益,没有充分认识到一个绿色生态港口体系对于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性。这直接导致港航服务能级低、港口区域环境污染严重、港口水域海洋生态受到严重威胁,港口区域可持续发展面临复合污染、生态系统大面积退化等问题和危机。

2.生态港口政策法规滞后,有待完善。生态港口推进需要政策、法规的引领,从这个高度讲,目前生态港口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政策角度看,在目前还缺乏系统性、纲领性的引导生态港口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扶持政策,仅在一些区域发展政策中有所涉及,有些尚处于试验阶段;法规角度看,法规不完善,有些仍是空白。

3.港口资源联动配置低、绿色低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港口资源联动配置不尽合理,基础设施缺乏联动建设、资源要素缺乏联动配置;集疏运方式单一,内河航运发展滞后,内河港口开发利用发展缓慢;航道、锚地建设相对落后;两海关、两国检、两海事部门的口岸体制亟待深化改革,口岸一体化发展急需推进。

五、宁波—舟山港生态港口发展创新的重点任务

1.加快推进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基于生态港口建设的要求,认真梳理浙江省港航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现有法律法规的不足,对现行地方立法予以清理、修改、更新或者制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研究、完善生态港口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生态港口规划管理的法规规章,研究制订港口岸线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加强岸线管理。立足当前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的实际,制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测制度方面的地方法规,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等。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修订不适应生态港航发展的相关文件。加快港航行政执法改革步伐,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生态港口标准化建设,实施生态港航工程标准化、行政执法标准化、生态港航服务标准化。加强危货安全监管,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2.加快港航科技创新和智慧化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港航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港航污染事故应急反应与污染控制的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等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实现技术突破。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新能源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研发。

加快智慧引航建设,航道、锚地监测,智慧引航平台建设,智慧港口生产运营平台建设,智慧港口集疏运平台建设,智慧口岸建设。加强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展港航公共基础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系统建设,推进港口管理、水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开展内河水网数字航道建设,深化水路重点物资跟踪管理系统。加强港航市场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港航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港口重点水域及内河航道船舶交通、港航设施、水文气象等的实时监控和安全预警体系。

3.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港口建设。优化港口资源配置,统筹陆海发展。以规划为引导,不断优化岸线资源配置,着力解决港口布局不合理问题,对岸线资源利用混乱、深水浅用、布局散乱的码头进行整合。以规划为引导,优化港区空间布局,推进业主码头合作与开放经营。

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强化港口航道工程的生态保护,避免和减少水生动植物生态影响和海岸侵蚀问题。加强港口污水、噪声治理,积极开展煤炭、矿石码头粉尘防治。加强环保监管,完善生态环保监测评估体系。构建完善绿色船舶管理体系。

加快多模式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港口集疏运方式的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多模式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内河航运,强化结构性节能减排。推广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和新能源利用技术,强化技术性节能减排。

4.加快推进港口生态文明发展。以生态文化为主题,制定生态港口文化行动计划,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宣传生态港口理念,引导公众对生态港口的关注、参与,积极推进港航内部生态文化建设。积极挖掘浙江港航历史、浙江港航文化元素,加快港口博物馆等港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造条件让公众全方位地了解港航、关注港航,宣传港航。

六、宁波—舟山港生态港口发展创新的保障机制与政策建议

1.强化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要求。制定生态港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战略规划,加快补齐生态港口发展短板,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建设多模式生态港口综合运输体系,实现相互衔接、畅通成网,凸显整体优势和集约效能。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将节约能源资源要求贯彻到生态港口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养护和管理全过程。制定生态港口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推动并严格执行将节能要求作为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刚性指标。在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中,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养护装备、材料及施工工艺工法。积极扩大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技术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港口基础设施运营中的应用。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探索资源回收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港口、船舶垃圾、生产生活污水等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加强港口交通运输装备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港口运输装备废气净化、噪声削减、污水处理、垃圾回收等装置的安装要求,有效控制排放和污染。加强港口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统筹配置与管理使用。严格实施港口运输装备、机械设备能源消耗量准入制度。积极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装备、机械装备,推动建立港口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鼓励购置能效等级高的运输设备。加快推广节能与清洁能源装备。推进以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港口运输装备和机械设备的应用,加强加气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维修设备及工艺。

2.强化船舶污染防控体系建设。加快船舶运力结构调整。研究制定“绿色船舶”激励政策,综合应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淘汰小型船舶、老旧船舶及不符合能耗标准的船舶等。严禁从国外购置超龄船舶、废钢船,加强单船能耗指标高的船舶准入管理。制定政策积极鼓励内河船型标准化及内河运力结构调整。

制定船舶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国内还没有制定船舶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协调港航和海事机构共同研究宁波—舟山港适用降低航速区域和限制航速,制定船舶降低航速后的优惠措施,推动船舶主动降低航速减少大气排放,研究确定船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检测的机构和排放标准。

积极争取船舶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积极争取设立船舶技改资金支持,加大船舶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力度,积极开展节能环保型船舶试点工作,争取船舶技改推广政策性支持,推进清洁型新能源船舶的开发和应用工作。

探索防治船舶污染的行政及法律手段。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免除船舶污染物排岸的接收和处置费用,以杜绝和制止船舶随意违法排放污染物。建议向国际海事组织提出申请,将浙江海域指定为特别敏感海域,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参照国际海事组织指定特别敏感海域的标准和要求,提出并组织开展东海海域的保护措施,包括船舶零排放、定线通航、绕航或强制引航及溢油风险预警等。

3.加强港口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交通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制度。提倡生态环保设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植被保护和恢复。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运营中的污染物排放达标和污染物处理和噪声防治。

加强绿色低碳港口交通运输技术研发。大力推进港口交通运输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新能源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研发。加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和产品推广。加紧研究制定绿色低碳港口政策,及时发布绿色低碳港口技术、产品和工艺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大力推进绿色低碳港口技术、产品、工艺的标准、计量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加快研究制定生态港口、生态航道和生态船舶建设的税收支持政策、保险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等,切实调动港航相关主体的生态港口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引导其生态行为。

4.加快生态港口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制定生态港口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港航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指南,建立分层级、分类别、分方式的规划体系。建立生态港口健全规划审批、报备、评估和修订制度。

制定生态港口法规标准。研究完善生态港口基础设施生态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规范,研究制定生态港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研究建立港航企业交通运输装备和产品能效及碳排放认证制度,积极推进港航企业参与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制定生态港口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完善生态港口统计监测报表制度,稳步推进能耗在线监测机制及数据库平台建设,加强生态港口环境统计平台和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生态港口发展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

5.积极培育生态港口文化。加强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生态理念的普及是建设生态港口的首要任务。利用网络、报纸、广播及刊物等大众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态港口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生态港口建设的活动中来,鼓励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以逐步形成保护环境、循环利用、厉行节约的行为规范。培育、挖掘生态典型工程。积极培育、大力宣传生态港口创建中的新做法、新典型、新经验,为生态港口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鼓励开展生态单位、生态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推进港口人文景观工程建设。积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留历史码头设施,保护港区历史景观;因地制宜,实施绿色廊道景观建设,结合休闲廊道、功能性植被、文化小品、生态堤岸等配备,突出港口的自然美和港区的人文美。

[1]邵超峰,等.我国生态港口的建设思路与发展对策[J].生态学报,2008,(11).

[2]吕霞,谢耀峰,刘茹.生态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对策[J].港口科技,2010,(11).

[3]章雁.绿色生态理念下港口建设与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述评[J].工业技术经济,2012,(11).

[4]王军,李赛峰,陈祎.宁波港域港口岸线资源整合探析[J].中国水运,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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