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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大股东增持与公司绩效

2014-12-09黄幸娟严子淳杨慧

现代管理科学 2014年12期

黄幸娟 严子淳 杨慧

摘要:在中国,基于大股东主导的股权结构,以及金融体系和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完善,大股东们难免做出侵害外部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因此大股东增持的行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2011年~2012年第三次大股东增持浪潮为背景,以254家存在大股东增持行为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大股东增持行为发生前后的绩效进行配对分析来对比公司绩效变化。实证结果表明:大股东增持后公司绩效未升反降,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收益也未有显著增加。而对于IRII指标高的上市公司则相反。进一步的验证发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调节作用消除了大股东增持对公司价值产生的负向影响。

关键词:投资者关系管理;大股东增持;公司绩效

一、 引言

2005年6月,我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动了股权分置改革,随之与大股东增持行为相关的法律也逐渐发展与完善。在资本市场中,大股东增持这一行为也进一步受到理论界和实践界的重视。刘玉财(2012)认为我国大股东增持的历史发展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5年~2006年)为我国发生大股东增持行为的启蒙期;第二阶段(2008年~2009年)是我国大股东增持行为在熊市背景下第一次大规模的尝试和应用;第三阶段(2011年至今)是大股东增持在熊市背景下的另一次尝试。

目前国外关于大股东的研究主要为以下几点: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第一类委托代理问题、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大股东对公司实施的监督及控制作用、控制权的私有化收益的影响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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