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朋友”VS“我女朋友”
2014-12-01虞佳丽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4年11期
摘 要:汉语中有很多我们信手拈来、习而不察的语法小问题,比如“我的女朋友”和“我女朋友”的使用差别。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平时使用不用特意思索,但细细探究还是可以发现很多有意思的区别,本文即主要从三个平面的语法观出发,尝试系统解释“我的女朋友”和“我女朋友”短语使用的差别,以期对于汉语言研究及教学有所帮助。
关键词:“我的女朋友” “我女朋友” “的”字的隐现 板块 韵律
关于“的”字的隐现问题,学界已有过较多的讨论与成果,比如黎锦熙(1998)、吕叔湘(1982)、邢福义(1957)、崔希亮(1992)、徐阳春(2003,2008,2011)、刘永生(2004)、刘晓飞(2009)等从不同方面对“的”字的隐现作了研究。本文拟在前辈研究的基础上,并结合汉语韵律学,通过对一定语料例子的分析,尝试对“我的女朋友”和“我女朋友”中“的”字隐现的差别问题进行系统解释。
通常在一般情况下,“我的女朋友”和“我女朋友”两者使用的意义差别不大。首先,就结构来看,两者都是偏正结构,只是一个结构外显,一个因隐去修饰标记“的”而结构内隐,但不可否认两者都是偏正修饰结构关系。其次,意义限定也大致相同。如今“女朋友”在现代汉语中已成为一个词表示固定的意义,即情侣中女性一方。同时也可以作为“女的朋友”的简称表示女性朋友。在一般情况下,“我的女朋友”和“我女朋友”都表示男性“我”的恋人,除非有特定的语境或者补充解释表示“女性友人”,一般不会发生歧义情况。
但是本文认为,“我的女朋友”和“我女朋友”在使用上还是有差别的,下文主要从三个平面的语法观出发,对其进行分析论述。……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