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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

2014-11-24朱志荣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4年5期

摘 要:我国在最新修订的法律及各种规范性文件中对羁押制度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其中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必要性审查程序,而最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则对此进行了细化,通过多个条文予以具体规定,对审查主体、内容、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规定。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都相对比较原则,导致该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程序规定不细致、审查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我们应在理清羁押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概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论基础及价值目标等基础理论的前提下,梳理出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立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正确理解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性质、涉及的诉讼阶段、审查的案件范围、实施审查的工作主体等基本问题,进而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构建一套符合立法意旨且切实可行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

关键词:羁押必要性;程序审查;人权保障;权利救济

中图分类号:DF7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4.05.16

羁押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制度,其又被称为“未决羁押”或者“审前羁押”(pretrial detention),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法院未作出生效的裁判之前,为了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并保证司法审判地顺利进行,而被国家法定机关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已经逮捕的嫌疑人,审查其行为违法性、社会危害性、态度等等,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羁押措施而继续限制其人身自由,主要是出于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并确保司法审理的顺利进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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