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理思——语文教师成长必备的素养
2014-11-22戴文
中小学教学研究 2014年11期
戴 文
(建德市新安江第二小学,浙江 建德 311600)
“10 年的时间,2700 多课时,用于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吕淑湘先生发出这个感叹已过去三十几年,本世纪初掀起的新一轮语文课程改革也已经过去十几年,但语文教学效果不佳的事实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回顾语文新课改历程,经历了“人文性与工具性”的钟摆,“探究性学习与接受性学习”的博弈,语文“教什么”的争论,“教课文”向“教语文”美丽转身的热议。那么多教师,那么多专家,那么多年了,那么辛苦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根本原因到底在哪里?可以肯定,这与多年来语文教学过于强调激情奔放、过于强化感性有直接关系。因此,“教学理思”成了语文教师提升教学素养新的生长点。
一、对教学理思重要性的认识
“理思”,即理性思维的简称。“教学理思”强调的是在语文教学中适度引入理性思维。语文是情感性极强的母语学科,是以阅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是以课文为主体的教材体系。教科书所选课文皆是文质兼美的文学作品,丰沛的情感彰显了浓厚的人文色彩。多年来语文教学过于放大这一特点,感性思维是否占优势,课堂情感是否丰富,言语表达是否煽情等成为评判语文教师的标准。以情境是否创设、情感是否体验、感情朗读是否到位、道德教化是否有效等为评判语文课的标准。久而久之,语文教学的理思就自然矮化、边缘化。《学会生存》一书指出:“今天的教育面临着一件使人着迷的任务,即发现如何在理智训练与感情奔放之间求得和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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