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境外金融消费问题及建议
2014-11-14江凯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4年21期
江凯
[提要] 境外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中国金融消费者与境外金融机构联系日趋紧密,但是金融消费者权益受损现象与问题时有发生,金融消费者弱势地位比较突出。中国金融消费者有必要及时了解境外金融消费的特点和潜在风险,提高金融消费的金融专业知识和认知能力,在消费权益遭受侵害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键词:境外;金融消费;特点;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中国公民境外金融消费的特点、问题及建议
收录日期:2014年8月6日
一、境外金融消费的内涵
英国是全球金融监管一体化机制先行者,在2000年率先颁布《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对金融消费内涵进行了比较详细概述,金融消费主要指个人行为或者授权下所实施的境外金融产品的消费行为,其范围仅限于境外金融市场领域的消费,同时境外金融消费者是为了购买境外金融产品以及经授权而实施类似行为的个人。从宏观的角度来讲,为了满足生活家庭需要,而不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只要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的个人都属于金融消费者范围。在行为主体上排除了机构投资者,普通百姓是市场中实施金融消费行为的主体。普通百姓积聚的资金数量有限、资金积累时间长、风险抵御能力弱、资本金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偏大,金融风险对其生活所产生的影响远高于机构主体,在投资地位和能力上远不如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中处于明显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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