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必先正己:法律史学教育创新之原点
2014-10-21于熠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关键词:解决途径
摘 要 法学教育工作者肩负双重使命,即国家法制改革事业的执行者和法学教育事业的传承者。法学教师本该甘坐冷板凳,培养法学英才。然而,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浮躁已侵入象牙塔内,部分教师本该是专家却并不“内行”。法学教育教学创新不仅仅是课堂上教师对学生教学方法的创新,更重要的是法学教师自身法学素质和修养的提高。身教重于言教,育人必先正己,教师自身素质的改进作为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样亟待改进。
关键词 法学教育 法学研究 原因分析 解决途径
作者简介:于熠,北方民族大学,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法律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19-02
“出名当趁早”,随着教授讲学娱乐化,职称评定数量化,科学研究程式化等现象愈演愈烈,在象牙塔内进行苦行僧式治学的学者内心充满着激荡,在物质的诱惑下,为了尽早实现“人生价值”,走向了“造学术”的快餐化之路。法学专业教师培养的是捍卫中国法制建设发展的坚定执行者和创新者,其业不专何以育人?身教重于言教,因此,在法学教育改革中,法学教师没有过硬的专业素养和正确的研究方法是很难以身教促进教学改革的。
一、“内行人”的外行化的原因分析
(一)娱乐化下的经济使然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自身的学术特点,治学需要严谨,治史更是如此。著名史学家范文澜曾经指出,只有生前寂寞皓首穷经,身后才会因学术尊享孔庙般的贡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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