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教学模式之探讨:法学实验室建设
2014-10-21刘莉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关键词:实践能力
摘 要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不足之处在于教学与实际脱节,毕业生欠缺法律实务能力,由此出现了法学教育成品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现象,这是现今法学本科教育的缺陷,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现今的法学教育模式存在明显的问题,忽视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实际要求,造成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脱节。而对法学实验室建设的研究就是探讨从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
关键词 法学教育 实践能力 法学实验室
基金项目:湖南警察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法学教学实验室的构建与实践》。
作者简介:刘莉,湖南警察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94-02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我国法学教育也从精英教育向通识教育转变,这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了影响。从这几年的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法学专业出现的“热招生”、“冷就业”现象,就业形势严峻。10月14日,教育部公布了近两年就业率低的本科专业名单,其中就有法学专业。在知名研究机构麦克思几年前发布的《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就显示,法学专业的就业率连续3年都在倒数榜单的三甲中。 分析其原因,学者认为这与法学教育脱离社会实际有关,如刘思达博士认为,“中国法学教育最根本的问题是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矛盾,过去十年来法学教育“大跃进”的结果,基本毁掉了学术教育,而又没建立起职业教育,还让法学成了就业率最低的专业,非常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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