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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控对策研究

2014-10-21吴安新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摘 要 通过对重庆2010-2012三年来的立案情况进行分析,重庆市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出外在形式合法化、犯罪手段新颖化、受害群体相对固定化、犯罪行为半公开化、犯罪定性复杂化等“五化”特征,并据此提出了提前预警强化预防、强化协同加强管控、完善法制提高犯罪成本等防控对策。

关键词 涉众型 经济犯罪 防控对策

基金项目: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委托项目:法制与公民意识教育与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经济法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部分成果。

作者简介:吴安新,副教授,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65-02

涉众型经济犯罪通常是指受害群众在三十人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常见类型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生产销售假药等。

根据这个标准,重庆市2010 -2012年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83起,主要分布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三个领域,涉案金额48亿余元,参与人员9万余人。其中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105起,涉案金额约31亿元,分别占涉众型案件总量的57.4%和64.6%;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9起,涉案金额约15亿元,分别占总量的26.8%和31.2%;立集资诈骗29起,涉案金额约2亿元,分别占总量的15.8%和4.2%。从年度来看,2010年共立48件,破案45件,涉案人数不过2417人,涉案金额9600多万;2011年立案40件,破案34件,涉案人数8427人,涉案金额8000多万;2012年立案95件,破案68件,涉案人数8万余人,涉案金额近4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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