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偏差行为的主要诱因
2014-10-21李淼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6期
摘 要 由于青少年自身的特殊性,青少年人在生活中出现偏差行为的诱因有多种,大体上有以下一些:社会转型期价值观的多元化,家庭教育沦为“家庭学习”,学校教育现实目的单一,网络时代大众媒体的社会道德伦理缺失,社会亚文化的熏染等等。
关键词 偏差行为 家庭教育 大众媒体 亚文化
作者简介:李淼,铁道警察学院铁路与公安基础教研部,法学硕士,助教,从事刑事法学教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86-02
一、社会转型期价值观的多元化
青少年的身心尚未发育成熟,正处于早期社会化阶段,行为多以外部评价取向为主,因此,社会是对青少年最具影响力的百科全书。然而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现状急剧变化,社会既有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被普遍怀疑或否定,原有的社会规范也逐渐失去对社会成员的影响力和约束力,传统的价值评判体系不断地受到新生的价值评判的挑战,社会价值评判由一元变为多元,各种价值评判既相互矛盾,又似乎言之有理,论之有据。社会价值评判体系的混乱使其具有的社会约束力减弱,个人则因缺少行动的指南,而感到不同程度的价值困惑或价值迷惘,常常无所适从。作为身心尚不成熟且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他们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又容易接受非主流的道德价值观念,涉世的无知性和盲目性让他们很难应付來自失范社会的各方面的影响。于是,那些在社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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