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代警察定位的行政伦理思考
2014-10-21王熠辉
今日湖北·中旬刊 2014年11期
王熠辉
摘 要 行政伦理研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然而从世界范围来看,行政伦理在政治过程中作用日益凸显。对于警察这个较为特殊的行政主体来说,在当代中国,警察群体逐渐产生出角色错位、主体性不明确、行为边界模糊等一系列问题。本文试图从行政伦理的角度探究当代中国警察队伍在工作中角色定位的困境。
关键词 行政伦理 警察职责 角色定位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具有武装性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纪要中对公安机关的性质做出的重要说明。可以看出,警察机关既属于行政机关序列,但又同其他普通行政机关有所区别,警察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任务。
一、 警察角色定位的倫理困境
由于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大多数行政伦理研究并未对警察工作作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论述,而随着警察工作的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作为与普通百姓联系最为密切的暴力机关,警察工作的一举一动越来越牵动社会舆论和百姓福祉,在这种背景下,对警察的要求就需要更加严格,我国对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就有如下表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奉献。这一价值观要求清晰地表达了警察队伍对国家和社会应该担负的责任。与此同时,由于社会的迅速发展,一些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对警察工作提出全新考验,要求警察工作与时俱进,而这些新问题,新要求会使警察在行政伦理方面产生更多的困境与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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