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不正当竞争法》财产性责任的构建
2014-09-26赵流连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1期
赵流连
摘 要:《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为保障市场经济稳定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法律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不断增多,立法当初的不成熟不完备导致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不断增多,《反不正当竞争法》难以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应尽快就其不够完善的地方进行修订和补充。选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责任中的财产性责任作为突破口,分析现阶段由于财产性责任不完善导致的社会问题,并就财产责任的构建做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财产性责任;责任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1-0313-04
引言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在施行过程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但也暴露和遭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由于该法是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初颁行的,具有过渡性与应急性特征。有关部门对于《反垄断法》的制定修改,预示中国竞争立法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采取分别立法的模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完善应被适时纳入议事日程。在此背景下,目前我们需要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性质,并对其功能作出定位。在修订的过程中应该对其调整范围、法律责任、救济方式等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同时,还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部门法的衔接和配合。
笔者主要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财产性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以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财产性责任的构建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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