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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专利权的限制

2014-09-21王敏曹晓娟

企业导报 2014年12期

王敏 曹晓娟

摘 要: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的直接享有,专利权保护制度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为专利权人获得垄断性的经济利益提供依据。专利带来的垄断和经济效益不能一直的为专利权人所有,这对其他人不公平,因此对专利权进行限制是必要的。专利权的限制,避免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实施对消费者利益和市场公平竞争不利的行为,一定程度限制专利权,在法律层面规范专利权人的权利和范围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和保障社会发展的利益。

关键词:专利权;权利限制;立法对策

一、专利权限制的内容

(一)专利的保护期。专利保护期的设定表明专利权受到时间的限制,专利的所有权并不是绝对的。从长远的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角度考虑,设定专利保护期限是必要的。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规定为20年,自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专利申请之日起算10年。一些国家还对专利的保护期作了特殊规定,例如保护期延长的制度。

(二)合理使用的限制。(1)专利权用尽。专利权用尽原则也称首次销售,是指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之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或者使用都于专利权人无关。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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