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发展及其对当前深化改革的启示
2014-09-21宋涛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6期
关键词:发展
宋涛
摘 要: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自身所包含的否定因素(方面、趋势)所引起的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它是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最初是由黑格尔提出的,经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丰富发展而形成的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同时否定之否定规律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它揭示了事物在不同阶段自己完善自己、自己发展自己的总趋势。
关键词:否定之否定;发展;深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B0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6-0056-02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辩证法的3个基本规律之一,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否定之否定规律最初是由黑格尔提出的,经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丰富发展而形成的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
一、黑格尔对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论述
在黑格尔的思想体系中,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黑格尔以概念——判断——推理发展过程为例,指出概念“最初是单纯的”[1];判断(第一次否定)是“分裂自己,并把自身建立为自己的否定物或自己的他物”[2];推理(第二次否定)是“建立了为这些端项的中介的统一”[3]。黑格尔也把精神的观念性称之为精神的绝对否定性;精神使自己与自己对立是精神的第一个自否定,精神扬弃这对立而回到自相同一,这是对第一个否定的否定,这个否定之否定就是绝对的否定,实际上是一种保存自己、发展自己的肯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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