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腺恶性肿瘤预后的标准评估方法
2014-09-09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付浩编译中国胸腺瘤协作组全体成员审校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付浩 编译中国胸腺瘤协作组 全体成员 审校
中国胸腺瘤协作组成员单位:上海交通大学附属胸科医院:方文涛(胸外科)、谷志涛(胸外科),王常禄(放疗科),张杰(病理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谭黎杰(胸外科);华山医院:庞烈文(胸外科);同济大学附属肺科医院:陈岗(病理科);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傅剑华(胸外科);郑州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李印(胸外科);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沈毅(胸外科);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于振涛(胸外科);四川省肿瘤医院:韩泳涛(胸外科);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闫天生(胸外科);北京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曹登峰(病理科),陈克能(胸外科),付浩(胸外科)(通讯作者:陈克能,E-mail: chenkeneng@bjmu.edu.cn;方文涛,E-mail: vwtfang@hotmail.com)
胸腺恶性肿瘤相对少见,发病率约2.5-3.2/100万[1,2],病例也分散在各个医疗中心。现有文献几乎都是单中心的回顾性研究,为获得足够的病例,研究时间往往跨度几十年,报道结果的方式和使用的定义也各不相同,不同的研究结果很难比较。加之胸腺恶性肿瘤的进展、复发模式及致死原因等都具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如何报道其结局显得十分重要。由于胸腺恶性肿瘤患者数量相对有限,从现有的经验中收集信息较为困难,而且存在过度描述和错误结论的风险。因此,专业胸腺肿瘤学术组织(International Thymic Malignacy Interest Group, ITMIG)对临床试验结果的报告制定了一套标准,已被该组织承担的合作项目采用。该标准的广泛应用将增强不同研究结果的可比性。只有采用统一的定义和规范的结果报告,胸腺肿瘤研究才能取得重要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