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解方程(组)的检验问题
2014-09-02宋扬
数学教学通讯·小学版 2014年6期
宋扬
[摘要] 解方程包含着“解方程”和“检验”两个步骤,并且缺一不可,无论解哪类方程(组)都是如此,本文就解方程(组)的检验问题进行一些研讨.
[关键词] 解方程(组);检验;恒等变形;同解原理
解方程(组)是从已知探求未知的重要途径,它在中学尤其是初中教学里所占比重较大. 尽管在方程(组)的教学中,无论对概念、解法还是应用似乎感到问题不大,但从理论上讲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加以研究. 本文就解方程(组)的检验问题进行一些研讨.
在解一元一次方程时,初中课本对“检验”有不同的提法:先提出“检验”的步骤,这时是把检验作为解方程的步骤之一;然后提出“自己检验最好用口算”,这里对检验好像还作要求,只不过对检验方式作了改进;最后连检验提都不提了. 那么究竟要不要检验?在解二元一次方程组时,有的写了检验,有的不写;对三元一次方程组又说“检验一般不必写出”;在解一元二次方程和简单的高次方程时,对“检验”只字不提. 这一系列的处理是否妥当?回答是肯定的. 一言蔽之:凡是解整式方程(组)不必检验!如果真要检验,其作用也只是为验算正确与否,故这种检验可以省略.
解分式方程或无理方程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解分式方程时,课本对检验是这样要求的:“用同一个整式(各公式的最简公分母)去乘分式方程的两边,约去分母,化为整式方程时,最简公分母有可能为零,产生增根,所以必须检验. 为了简便起见,通常把求得的整式方程的根,逐一代入变形时所乘的整式(最简公分母)进行检验:如果不使所乘的整式为零,就是原方程的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