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编办五项措施管好机构编制
2014-08-26张渝
机构与行政 2014年7期
张渝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启动以来,烟台市牟平区编办抢抓机遇,通过五个方面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区事业单位的科学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是制度建设。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牟平区编办出台了《关于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规定》、《关于编制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确保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上迈进。通过法制化管理,实现了“四个明确”。即:管理要素明确,严格按照机构名称、隶属关系、机构规格、职责任务、内设机构、编制员额、人员结构、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要素进行管理。管理职责明确,凡涉及到机构编制事宜,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机构编制部门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个文件下达。管理流程明确,严格实行“机构编制审核首位制”,在机构管理上,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政府不予发文、公安局不刻公章、财政局不拨经费、质监局不给法人代码;在编制和职数管理上,未经进人核编,人社局不办进人手续、不核工资,组织部不予考核调整干部,财政局不拨人员经费。管理要求明确,在实际工作中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推进管办分离,逐步取消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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