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职能再动员 机构改革新部署
2014-08-26魏大治
机构与行政 2014年7期
魏大治
“前段时间,我到一个市里调研,一位市领导给我讲,政府花三份钱干不好一件事。他说,环卫机构,政府拿出一份钱让它对路面进行保洁,工人们就把垃圾、尘土扫进了下水道。市政机构,政府也拿出一份钱,让它对下水道进行清淤,工人们就把清出来的垃圾放到了花池里、绿化带里。园林机构,政府又拿出一份钱,让它清扫整理花池、绿化带。工人们就把泥土、垃圾又弄到路面上了。结果就是花三份钱没办好一件事。这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说明部门过多、分工过细,必须造成推诿扯皮,工作关系难以协调,工作效果难以保证。”
这是山东省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在全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提到的一个小案例。类似于这样的案例,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并不鲜见。从表面上看,它们反映的似乎仅仅是个别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但从深层次看,却涉及到政府职能和机构设置问题。正是为了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和突出问题,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被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由于市县政府在整个政府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关键,因此6月3日召开的省委第89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听取了省编办有关工作汇报后审议通过了《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并决定以鲁发[2014]11号文件形式印发。会上,姜异康在充分肯定了省编办工作成效后强调:“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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