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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的五个重点

2014-08-26刘星泰

机构与行政 2014年7期

市县政府在整个政府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关键。山东省委、省政府对这项改革高度重视。6月3日,省委第89次常委扩大会议上,姜异康书记在听取省编办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汇报后,对《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鲁发[2014]11号文件,以下简称11号文件)和省编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文件的制定是下了功夫的,不只在文字上,更是在工作上。前期,省编办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也到中央编办多次汇报介绍山东的情况,使文件既符合中央精神,也符合山东实际,操作性强,各方面都比较认可,省编办的工作很到位”。对于改革的组织实施,他强调,“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推进。凡定了的事情,就要落实好,不能搞变通、打擦边球,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止贻误改革、贻误大事”。郭树清省长、孙伟常务副省长、高晓兵部长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省编办要认真学习领会省领导指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所肩负的重任,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完成好、落实好。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都使用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标题,并把职能转变放在机构改革的前面,这在历次改革意见中是第一次,充分说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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