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英句法结构对比于法律翻译的启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英译本为例
2014-08-21吴枫北
文教资料 2014年2期
吴枫北
(中南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1.引言
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曾说:“比较是注意英语与汉语的不同之处,让学习者在这些地方特别小心,这是极应该的。”毋庸置疑,英汉比较是翻译的一个重要步骤,因为翻译的方法与技巧都是建立在英汉两种语言异同的比较之上的。正因为发现了“同”,我们才知道可以互译;正因为找到了“异”,我们才清楚什么地方需要方法与技巧。通过对比,掌握英汉语之间的差异,掌握话语转换的规律,在翻译交际活动中才能充分表达原语不同层次的意义。与此同时,对比研究也是翻译学应用理论研究的重要立足点之一。因为对比可以为我们提供对双语异同的准确认识,而这种认识正是我们的基本出发点,有了这个认识和基本依据,我们才可能避免盲目性,较有把握地采取步骤,制定系统化策略(刘宓庆,2006:54)。法律翻译作为翻译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疑能够从双语对比中获取一定的启示。
2.英汉法律语言比较与翻译
法律翻译纷繁复杂、困难重重,其原因主要是由法系、文化及语言层面上的差异造成的。法律语言是一种用于特殊目的的语言,不同于通用语言,其总体特征是规范性(normative)、表述性(performative)及专业性(technical),然而它与通用语言又有着许多共通之处(Deborah Cao,2007:13-18)。中国知名文化学者许嘉璐先生在为王洁女士所著的《法律语言学教程》一书作序时指出,法律语言无论怎样特殊,无论和社会环境、人的心理、文化传统等有怎样千丝万缕的联系,它首先仍然是语言,是民族共同语(特别是词汇)的部分变异,因而脱离不开全民语言及其运用的基本规律(王洁,1996: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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