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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微博时代的舆情与治理

2014-08-15吴隆文

关键词:舆情政府信息

吴隆文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0)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于2013年1月所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较2011年底增长了5 873万,网民中的微博用户比例较上年底提升了6个百分点,达到54.7%。相当一部分用户访问和发送微博的行为发生在手机终端上,截至2012年底手机微博用户规模达到2.02亿,即高达65.6%的微博用户使用手机终端访问微博。不可否认,当代社会已经进入媒介化的社会。新媒体犹如雨后春笋迅速崛起,微博作为新媒体的代表,在信息传播、舆论导向等方面散发出日益强大的能量。

一、微博舆情的特质

微博时代的舆情离不开微博自身的特质使其得到如虎添翼般的发展,并产生有别于传统舆情的效果。微博舆情所产生的巨大的能量,最为突出的是作为我国微博“母体”的“脸书”和“推特”在2010年底和2011年席卷整个北非地区的大规模的政治动荡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特别是政治动员功能,完全改变了传统的政治变革理念。微博时代下的舆情主要特质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微博舆情形成的便捷性。传统的信息传播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输出”的“金字塔式”传播模式。这种模式的传播源是政府,公众作为单纯的受众,无法在信息传播当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微博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的传播模式,“互动”传播更容易受到人们的认可。正是由于微博具有正向的民主价值,削弱了信息集权控制的能力,销蚀着金字塔式的等级集权制的权力结构。推动社会信息的分布结构由以往的纵向垂直向扁平化发展。微博的“互动”模式让社会公众的参与在范围、自由度、速度等各方面都提升,以一个全新的视角审视当下的整个社会环境。作为一种“点对面”的互动交流平台,微博通过平等双向的即时反馈过程,让信息能够通过“评论”、 “转发”和“再造”等得到几何裂变式的迅速传播,特别是“涉党”、“涉政”和“涉富”的事件当中,微博舆情的形成往往是相关部门还没有意识到就已经在微博上成为“热点新闻”。

2.微博舆情效果的爆炸性。微博提升了话语权在社会大众当中的地位,让每个网民都可能参与公共话题,表达对社会的兴趣、了解和关注,让被关注的事件在虚拟空间中因为被放大而重新定义,滋生出推动事物变化和社会变迁的动力。信息通过微博这个平台,第一时间被人们所知悉,对于那些与人们的切实利益相关的往往会演变为社会焦点,引发舆情爆发。政府已经不再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占有强势地位,新兴媒体也不再是与政府保持一致性、单纯的被动的信息接受者。在危机事件发生时,政府来不及对繁多的舆论消息进行“把关”,而媒体早已经先于政府获得事件的相关消息并立即发布,社会大众对于媒体的信任很大程度上高于对于政府的信任程度,媒体的发言权的权重甚至有时候高过于政府的权重,形成极大的社会影响力,最终产生“蝴蝶效应”。

3.微博舆情内容的社会性。微博的交流互动平台的特性,庞大的用户群体能够通过“关注”与“被关注”的形式,互相结为粉丝,每一个具有相同社会价值观念,兴趣爱好的人们,不管认识与否都能够构建属于他们自己的交流圈。低成本、高效的传播效率,在信息的汇聚当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突出表现就是一个社会事件在经过疯狂转发,个别媒体助推,最终演化为热点事件,并逐渐显著化为公众的“思考对象”,达到“个人议题”变身为“公众议题”的议程。人们更易将社会现实生活当中的情感认同发泄于微博当中,微博的“共鸣性”和“粉丝文化”更是在这个交际圈中得到快速发展。少数人的中立观点偏离于大多数人主流意见而受到抨击和谩骂,变成了一边倒的状况,形成群体的无理性,微博舆情进而朝带有明显倾向的极端化方向发展,比如“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是微博在提升社会话语权的平民化的同时所形成的舆情热点化、社会化。

二、微博舆情的生成机制

我国当前处于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同步启动的特殊历史时期。复杂的社会背景以及多元化的社会结构,让微博时代下的舆情生成显得尤为复杂。以下主要通过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信息接收者。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于2013年1月所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高中和大专以上学历人群中互联网普及率已经到了较高的水平,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人群上网比例接近饱和,大学本科以上只占11.3%,网民的增长动力来自低学历人群,截至2012年底网民中小学及以下人群占比提升至10.9%。可以认识到整个网民群体的平均知识水平并不高,人们对于信息的辨识能力很大程度上缺乏系统的认识,也就导致虚假舆情的出现,只会造成社会热点事件的形成,激发无理性的群体事件的产生。心理学实验表明:人在匿名的情况下,倾向于做“动物性”的行为。当下微博的匿名性保护了人们的“动物性”,让微博当中的不法信息和不法言论得到迅速和普遍的传播,更大范围地激发了社会矛盾,压制了微博“正能量”的释放。

2.媒体运营商。网络经济是“注意力”经济,追求“眼球效应”。经济活动贯穿于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新媒体代表的微博毫无例外的也有经济活动。个别媒体经营者为了第一时间发布“重磅消息”,产生轰动效应而不顾及其他,没有进行信息的甄别,结合处于“信息鸿沟”弱势地位的社会大众的无知和信息不透明,纯粹的迎合人们的喜好,突出放大事件来引导社会舆论。媒体的不断挑动追逐,让社会大众的情绪极度恐慌、狂热,形成“信息雪崩”,引发大规模的社会骚乱或社会运动,无疑是媒体“炒作”的极致效果。由于“眼球经济”或者其他不为人知的利益驱动,“不理性”的媒体为了追求“雪崩”效果的到来,借助微博所形成的“粉丝交际圈”,由零星新闻进行跟进,借题发挥“微言大义”,与社会大众“情感投射”的议题相联系起来,在同民众的互动与共鸣中,开始全社会的大辩论,形成微博平台上的舆情。当然,由媒体推动的在微博所产生的“正能量”的舆情切实为社会的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3.政府管理者。“全能政府”的理念是政府是万能的,但现实生活的经验告诉人们这是不可能的,特别是随着我国民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政府的个别做法“积怨”由来已久。当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与人们在微博上第一时间收到的信息资讯不相符时,呈现出对于地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放大着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摩擦。这种摩擦的放大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个人问题社会化、社会矛盾网络化、网络舆论扩大化和舆情蔓延危机化。一是在面临公共危机时,个别政府缺乏危机意识,企图掩盖事件的真实情况,封锁消息,回避媒体,抱着侥幸心理采取观望的态度以至于最佳处理时机的丢失。二是对于热点事件的后续澄清当中信息的不对称、不重视,不善于同媒体合作,导致不实信息误导舆论,缺乏基本的媒介素养。三是法律体制不完善,职能缺位,对于不实信息的发布人员和无良媒体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法律来进行约束,只是低犯罪成本的警告处罚,听任谣言泛滥和媒体的无序操作。

三、微博舆情的治理路径

微博时代下的舆情是公民、媒体和政府三方博弈的过程。三方之间关系的复杂度也为微博舆情的治理增加了难度,以下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打造公民社会,提升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现代公民处理个体与社会共同体关系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体现了公民对公共领域的认识和行为自觉性,是人的现代性和社会现代性形成的前提和基础”。一个生活在具有公民意识的社会的公民,对于舆情能够不受蛊惑,采取理性的方式对待,展现出良好的法律道德修养和责任感,保持理性并具有独立判断和敢于承担维护网络生态的责任。

对于公民的教育就尤为重要,具体措施如下:一要作为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公民要努力补充知识,善于请教相关教授、专家,懂得分析问题寻找答案的方式和方法。二要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实事求是,不因为非法目的和利益,制造社会恐慌危害社会稳定。三要相关部门积极定期做好基本的教育知识宣讲,培养科学文化素养,提升社会总体的文化水平。

2.塑造责任媒体,加强媒体责任。亨廷顿认为,道德和谐、互利互惠以及能包容并能反映道德和谐性与互惠互利性原则的政治机构是维系共同体的三个要素,其中政治机构“反过来又会赋予共同目的以新的含意,并在各具特定利益的人和集团之间架起新的桥梁”。因此,要规范媒体,建立诚信机制,净化媒体职业素养,促进网络环境自律。媒体的职业素养直接决定着微博时代下的舆情发展态势,事件的最终发展结果也是同媒体的引导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于微博时代的舆情治理具有重大的意义。

微博时代的舆情发展离不开媒体的推波助澜。媒体在满足自身的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要有大局意识,要有社会责任和诚信,具体措施如下:一要实施“诚信机制”,对网民进行诚信评估。进行舆论恶意引导的传播者和制造者进行限制发言乃至取消使用权。二要对于虚假信息在还没有得到可靠信息来源的情况下坚决抵制,真正做好信息发布的第一个关口,积极引导正能量。三要在网络信息洪流中消除网络谣言,进行证伪的机构的建设,及时同社会协作,如培育专家和第三方机构认证系统,提升对不实信息证伪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3.建设现代型政府,完善政府职能。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外围形势的不断变化,迫切要求政府完善职能,建设现代型政府,为舆情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创造可能。传统的政府模式日益同当前的社会环境相脱轨,要求政府要努力打造社会民意的集散平台,有效地引导舆情化解危机。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开设政务微博,联系群众。现代型政府的外在体现就是工具的现代性。二是严肃公务员队伍,促进政治现代化。三是创新行政方式,加速信息透明化。在微博时代,任何可能激起群众不满的舆情都会最终演变为不可挽回的群体性事件。信息公开制度是体现和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将公共权力的运作放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保证公权力能够在阳光下运作,才能够维护和提升政府公信力,做到“取信于民”。

[1]CNNIC第31次互联网报告专题.(2013年1月)[EB/OL].http://www.cnnic.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301/P020130122600399530412.pdf.

[2]罗佳.论自媒体时代政府话语权的危机与变革[J].求实,2012,(7):52 ~55.

[3]陈卫星.微博时代的媒体围观[J].今传媒,2011,(2):20~21.

[4]汪大海,张玉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运行框架与政策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12,(12):35~39.

[5]唐钧.政府形象与民意思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新形势下群众工作[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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