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学理探析及现实意义*
2014-08-15何林艺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何林艺,刘 进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安徽 蚌埠 233000)
一、大学生村官及大学生村官政策
大学生村官是在我国加快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指的是到农村 (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
一般来讲,狭义的大学生村官政策 (有的地方也称之为“大学生村官制度”或“大学生村官计划”)指的是由当地政府通过选拔程序公开选聘的、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广义上的大学生村官政策,除了选聘程序外,还包括后期的培养、管理及考核等一系列制度。
二、大学生村官政策提出的依据
(一)理论支撑
1.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指出:“社会劳动生产力首先是科学的力量”,[1](P375)以划时代的前瞻性指出科技在生产力中不可取代的地位。在我国,邓小平的著名论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仅概括出现代科技发展的重要特质,也指明了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生产力三要素中,劳动者是最根本的因素。卡内基曾说过:“将我所有的工厂、设备、市场、资金全部夺去,但是要保留我的组织成员,四年以后,我将仍是一个钢铁大王。”[2](64)由此可见,具备先进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是最宝贵的财富,发展生产力的关键是培养人才。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要充分发掘蕴藏在农村的巨大生产力,应大力培养支援新农村建设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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