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驱动创新 艺术成果推进文明——高等艺术院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研究
2014-08-15王首民
中国校外教育 2014年33期
关键词:艺术
◆王首民 孙 颖
(吉林动画学院)
高校是知识培育和创新的摇篮,然而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其流失和冲突现象普遍存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是摆在高校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虽然大量学者对此进行了诸多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些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然而在实践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当我们将视野集中于高等艺术院校的领域,作为知识创新的集成地,如何真正产生“知识产权驱动创新”的效应,实现“艺术成果推进文明”的预期目标,构建完善的高等艺术院校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更应引起普遍关注。
一、艺术高校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动因及平衡机制
知识经济的发展源自于知识的不断创新,而知识的创新本身需要巨大的投入,并且知识产品产生后,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就会被随意的使用,这无疑会打击知识再创造、再开发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正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创新利益冲突到一定程度孕育而生的。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民事权利,是权利人专有支配其智力成果的,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特点的民事权利,是“给天才的创造力之火添加利益的柴薪”。但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同时也阻碍了知识的传播与利用,任何知识创新都是在前人的智慧和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创作完成,同时又是促进全社会文化的发展和提高所必需的。为此,知识产权法所采取的原则是:“既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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