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4-08-04明仪皓朱盈盈
企业经济 2014年4期
关键词:并购
明仪皓 朱盈盈


[摘要]按照私募股权基金(PE)退出方式的主次,分别从首次公开募投(IPO)退出、并购退出、其他退出三个层面对我国PE退出现状进行了实证考察。分析结果显示,IPO退出方式收益可观,因而是PE的首选退出方式。近年来,IPO在政策影响下受阻,导致PE机构变现压力越来越大。在此形势下,我国PE市场亟待开辟新的退出渠道。但是,我国PE市场的退出机制存在场外市场不发达、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PE二级市场功能缺位等主要问题。因此,本文从加快发展新三板,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PE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完善PE二级市场,这三个方面提出开辟新退出渠道的措施。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IPO;并购;PE二级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4)04—0179—04
一、引言
私募股权基金(以下简称PE),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由专业的管理团队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再以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实现价值增值。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的重要阶段,其重点就是要把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新兴产业培养成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如何把社会资金引入到新兴产业,已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除了银行信贷和首次公开募投(以下简称IPO)以外,PE已经成为我国第三大融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银行信贷,PE具有更高的风险偏好,拥有寻求高回报的驱动力,为处于创业初期的新兴产业提供了一个更合适的融资平台,更有利于引导资金流入新兴产业,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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