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性政治参与平等的制度设计研究
2014-08-03焦佩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焦 佩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 威海 264209)
一、引言
综观全球,女性的社会参与度明显低于男性,特别是在政治领域更是如此。在韩国,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在女性和政治之间筑起了无形的壁垒,造成了女性政治参与积极性不高和女性政治人饱受偏见的状况。为了改变在政治参与中的严重性别不平衡现象,韩国开始在政治制度上引入保障女性政治参与的机制,以此来大幅提高女性政治地位和女性政治人的比率。2000年2月,韩国在修改后的《政党法》中规定,在国会议员和广域地方议会议员的比例代表制选举中,政党推荐的女性候选人必须占到30%以上。2002年3月,韩国进一步修改《政党法》和《公职选举法》,将广域地方议会议员比例代表制选举中政党推荐的女性候选人比例提升到50%,并规定在政党的推荐名单中逢单数位置必为女性,同时还要求各政党在广域地方议会的选区选举中尽可能使女性候选人占30%以上,并保障每个选区都至少有1名女性候选人。2004年3月,政党在国会议员的比例代表制选举中也被要求至少推荐50%以上的女性候选人。
韩国国会和地方议会选举中女性候补配额制的实施,显著提升了女议员在各级议会中的比例。然而,这种通过制度上的强制安排来提升女性政治参与的做法却值得商榷,特别是要考虑其对公平选举产生的影响。换句话说,就是要考虑该制度是否会妨碍男女政治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是否会导致对男性政治人的歧视,又是否会降低政治人的整体参政议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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