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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视角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路径研究

2014-07-21刘红燕

成人教育 2014年5期

【摘要】政府和社会组织是社区教育不可或缺的管理和参与主体。在居民需求与教育改革的双重驱动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成为推动社区教育管理创新、实现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必然要求。新时期,社区教育视角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应该首先明晰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教育参与主体的角色定位,准确把握政府培育管理与社会组织自主发展之间的合作力度,适时建立区域社会组织间的关系网络,以持久培养“公民意识”作为主导方向。

【关键词】社区教育;政府;社会组织;合作路径

【中图分类号】G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14)05-0031-03

【收稿日期】2014-03-11

【作者简介】刘红燕(1986-),女,山东潍坊人,硕士,教师,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基本理论。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由此凸显出社会组织对社会管理以及教育公共治理的重大意义。

社区教育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础工作,承担着满足市民多样化学习需求的重要使命。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在社区教育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越来越多的社区教育研究者开始关注社会组织的发展,更因为其与基层社区的密切关系,成为社区教育不可忽视的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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