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制度德性”实践之路的思考
——以华中师范大学奖学金条例的变迁为例
2014-07-21彭娟
文教资料 2014年10期
彭娟
对高校“制度德性”实践之路的思考
——以华中师范大学奖学金条例的变迁为例
彭娟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系,湖北 十堰 442000)
制度德性是从制度本身的德性出发考查其制定过程及制度条例对德育理念和原则的践行程度,是制度作用发挥的首要验证环节,也是多被制度制定者忽视的环节。本文通过对华中师范大学的奖学金制度条例的变迁分析,考察学校制度德性的实践之路。
制度德性 奖学金制度 道德失范
一
“制度德性”是指制度内含的道德价值品性与制度的合道德性及道德评判。现在中国仍然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的道德主导性角色还不是很到位,而受文化、经济的外来观念的影响,社会个体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个体多样化价值观开始盛行,以至于社会上出现“道德失范”现象。
华中师范大学的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制度正是在制度德性的发展和要求下,一步步变化和发展的。2007年之前,学校研究生的奖学金发放是严格按新生于招生录取时的入学考试成绩评定,而新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由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只要入学时评定了奖学金等级就意味着该生研究生整个学习期间的奖学金等级是固定的,除非有意外或大的变动。这样的奖学金评选制度,促使学生在研究生入学考试环节分外重视,积极的一面是将使研究生关于所报考专业的专业素养和基础文化知识得到提升,并且增强专业的发展潜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