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课标实践研究评述
2014-07-21杨明月
文教资料 2014年10期
杨明月
摘 要: 新语文课程标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使用的具有大纲性质的标准,标志着新中国使用了长达五十年已久的语文教学大纲的结束,虽有特定的背景,但两者必然有继承和创新。就目前对新课标的研究讲,相关研究已很充足,相比下,整体性研究呈现出不足。本文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整体研究的创新性。
关键词: 语文课程标准 教学大纲 整体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语文学科的纲领性指导文件都是以教学大纲的名称颁布的,随着1997年语文学科大讨论的开展,对语文教学的反思甚至批判愈演愈烈,在此基础上,2000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以下简称“教学大纲”)才出台一年便被废止,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标”或“课程标准”)紧接着颁布。2001年课程标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推行的课程标准,其目的明显在于纠正教学大纲带来的偏颇、失误,给语文教育探索新的路径。因此,探讨研究2001年课程标准实施的背景、它和以往教学大纲的区别和联系、实施之后对语文教育产生的正负面效应、对当下正处于深水区的语文教育的启示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们对教学大纲的研究一直缺乏足够的重视,教学大纲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和评定学生学业成绩和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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