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既有土地利用规划的探讨
2014-07-13郭莹
铁道运输与经济 2014年7期
郭 莹
(中国铁路总公司 运输局,北京 100844)
1 概述
近年来,我国铁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新线不断投入运营,铁路出行便捷性大幅增强。但是,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其他交通方式和国外先进发展水平相比,我国铁路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发展相对滞后。为了加快铁路建设,国务院出台《 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 》( 国发 [ 2013 ] 33 号文 ),铁路既有土地资产的利用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将成为缓解建设资金压力、加快铁路发展的关键途径之一。
1.1 铁路既有土地及其利用规划特点
铁路既有土地[1]是指铁路部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是运输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既有土地既是运输生产和经营活动的载体,又是保证运输安全畅通的重要条件,也是铁路现代化建设不可替代的资源。铁路既有土地不同于一般的土地,其分布和使用具有以下特点:①铁路既有土地没有使用期限制,具有持续利用和随经济发展不断增值的特点;②铁路既有土地随线路在全国呈串珠样现状、连续不断、开放式分布,跨度长、接口多、管理难度大;③铁路既有土地作为划拨用地,在完成授权经营工作之前,其价值并没有得到体现,产生的效益隐含在运输等其他收益之中。
1.2 铁路既有土地利用规划的意义
既有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管理工作的依据和先行步骤,是保护和开发既有土地的需要,应结合清查工作,对有开发价值的土地,逐宗分析研究,提出开发利用规划,明确宗地情况、开发方式、合作意向、 开发时序、 效益分析等[2], 其重要意义如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