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学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联姻
2014-06-24孙桂芝
文艺争鸣 2014年3期
关键词:女性主义
孙桂芝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提出一个重要的美学思想:“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己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这就意味着文学文本中存在两种事件,已经发生的和可能发生却实际未发生的。就叙述而言,也存在两种不同形态,已经叙述的和未叙述的。事件与叙述的不同组合必将出现不同的叙事效果:已发生事件的叙述/未叙述,未发生事件的叙述/未叙述,情节差异由此产生。罗兰·巴尔特、热拉尔·热奈特以及普林斯等学者都不同程度地谈及“未叙述事件”的叙事现象,并且对这种叙事现象给予一定关注,当代著名美国女性主义叙事学家罗宾·沃霍尔,对已有理论主张进行女性主义修正,深刻挖掘情节差异背后的性别文化规约,促成了女性主义性别意识与叙事学方法的有效结合,代表了女性主义文学研究以及“未叙述事件”理论的新进展。
一、“未叙述事件”的理论溯源
叙事文本中,常出现叙事者对已发生事件省而不叙现象,罗兰·巴尔特在《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中以“悬念”加以解释,“一方面,悬念用维持一个开放性序列的方法(用一些夸张性的延迟和重新推发的手法),加强同读者的接触,具有明显的交际功能;另一方面,悬念也有可能向读者提供一个未完成的序列,一个开放性的聚合,读者以焦虑和快乐的心情阅读到的正是这种逻辑混乱”。“悬念”是叙事者蓄意设置的情节空白,叙事者对已发生的事件,通过隐而不叙、推迟叙述的方式丰富结构、制造悬念,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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