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时机已成熟

2014-06-13刘英团

时代金融 2014年6期

文 刘英团

“中国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允许10个省市自主发债,推出中国的首批西方式市政债券。”有外媒称,其中6个省包括浙江、江苏、山东、广东、江西、宁夏,4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青岛。消息称,上述省市可能将从7月初启动发债。根据预算案安排,将推动部分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

尽管《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不少地方政府都在暗地里或变相地发行政府债券。作为一种过渡或折衷的方式,从2009年开始,国家试行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从长远来看,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态称“关键是应该逐步形成一个标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近年来,很多项目债已经接近准地方政府债,但并未正式给其市政债的名头。”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也认为,“随着改革的深入以及中央和地方实权进一步划分清楚,财政和金融支出责任的进一步划分清楚,地方政府举债将成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允许更多的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及推出西方式“市政债券”,可避免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投融资平台举债出现的种种“黑洞”,这是我国国债发行的一次重大变革。

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时机已经成熟。首先,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这一方式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从最初的上海、广东试点,到目前将有10个省市“有权”自主发债,已经从发达的东南沿海“试点”到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由点及面地展开了。……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