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制的实现路径
2014-06-05付海梅
人民论坛 2014年14期
付海梅
【摘要】目前,中西协商民主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西方有决策机制论、民主治理论、公民参与论,而中国则在理念、原则、基础、体制等方面独具特色。西方有协商民意测验、公民陪审团、开放性合作方法,而中国有人大立法过程中的协商、公民参与的政治协商等。要坚持协商民主的中国特色,须努力实现多党合作中的协商民主。
【关键词】协商民主 中国化 理论 实践 路径
协商民主理论概述
20世纪80年代,著名学者约塞夫·毕塞特发表了《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该文中首次将“协商民主”作为一个学术概念而使用。尔后,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有关协商民主的研究狂潮。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学者对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做出了不同的阐述。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决策机制论。米勒和亨德里克斯是该理论的典型代表。米勒指出,一种协商的民主体制,应当是以公开讨论的方式来决定每一个决策,而且,每一个参与者在讨论的过程中都能畅所欲言,发表个人见解,同时倾听甚至接受他人的观点。亨德里克斯则强调,协商民主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而更像是一个公共性的论坛。所有决策都是平等公民之间理性共同讨论的结果,是一种民主而又合法的决策。可见,所谓决策机制论,就是强调要有一个决策公民平等参与、公开自由地阐述观点的协商过程,这样才能充分保证决策的民主合法性。
民主治理论。在民主治理论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有乔治·瓦拉德兹和古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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