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模式及其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适应性探析
2014-05-13杨永平边颜东李红昌
铁道经济研究 2014年1期
杨永平 边颜东 李红昌
(1、2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交通产业发展部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工,北京100048;3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博士、副教授,北京100044)
1 BT模式的基本内涵与外延
BT(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1]模式是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融资模式的一种演变,指项目所在地政府与投资人签订特许协议(授予一定期限的特许权),将公用基础设施或基础产业项目交由投资人成立的项目公司融资建设。特许期满后,按照特许协议的约定,投资人将BT项目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政府以股权回购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投资人的投资额及合理收益。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采用BT模式建设的一般为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所有权是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政府将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特许权转让投资人;投资人是依法注册的国有企业或私人企业;金融机构根据项目的未来收益情况及投资人经济实力等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BT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
BT模式的参与方包括:(1)项目业主。指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所属部门指定的机构或公司,也称项目发起人,负责对项目的项目建设特许权的招标。(2)BT承包方。BT承包方通过投标方式从项目所在地政府获得项目建设的特许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