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法庭推行社区法官助理制度的调研报告
2014-04-21陈闽珠
司法改革论评 2014年1期
关键词:制度
魏 玲 陈闽珠
石龙法庭推行社区法官助理制度的调研报告
魏 玲 陈闽珠*
2010年初,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第一法院)率先推出了社区法官助理制度,将社会力量引入司法调解中,创设能动司法新模式。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东莞第一法院石龙法庭在辖区内全面推行社区法官助理制度。我们在石龙法庭实习期间,对石龙法庭社区法官助理制度运行情况展开调研旨在对该制度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以期有助于该机制的推广。
一、社区法官助理制度简介
(一)背景介绍
社区法官助理制度的建立源于2009年设立的社区法官制度。该制度由东城法庭在法官挂片联系社区制度的基础上设立的。2009年3月,东莞第一法院在东城区牛山、鳌峙塘两个社区试点设立社区法官,由法官进驻社区,意在有效整合综合治理站、劳动服务站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力量。同时也能将司法工作关口适当前移,提前介入民间纠纷的调处,将纠纷解决在社区。随着试点的深入,社区法官制度的一些局限性逐渐显现出来,表现为该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过于依赖法官个人,且存在辐射面过窄的问题,这与东莞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存在着一定的内生性矛盾。在集中清案的繁忙时期,社区法官兼顾社区与法院双重办案任务,难免力不从心。上述问题引起了东莞第一法院领导的关注与思考。在此背景下,社区法官助理制度作为这一制度的纵深发展被提出并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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