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法庭民事案件结案方式探析
2014-04-21罗学林
司法改革论评 2014年1期
罗学林 杨 涛
石龙法庭民事案件结案方式探析
罗学林 杨 涛*
石龙法庭位于东莞市石龙镇,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之一。2012年,辖区石龙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6.2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92.3亿元;常住人口逾10万,外来人口近5万,人口流动性大,治安形势复杂,矛盾纠纷大量涌现。①东莞市石龙镇政府:《石龙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信息索引号:0502-02-2013-334086。
石龙法庭现有审判、执行、内勤、应急四个工作组,审判组有法官3名,书记员3名。2009年1月至2013年8月,石龙法庭民商事诉讼案件总计收案5183件,结案4945件,结案率达95%。调撤案件3559件,占结案总数的72%。法官年人均结案1648件,年均329件,是全国法官年人均结案量的五倍。②根据《2012年全国法院审判工作情况分析报告》,2012年全国法官年人均结案64.61件。由此可见,石龙法庭面临法官业务量巨大、辖区司法资源紧张的局面。“案多人少”的矛盾促使法官在审判中倾向于促成当事人以判决以外的方式结案,以减轻法庭负担,集中司法资源审理要案难案。
本文拟在阐述石龙法庭近五年结案方式的基础上,结合主要案由,从法庭和当事人两方着手考察促使调撤率上升的因素,反思现有结案方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以期对法庭调解工作的开展有所助益。
一、石龙法庭近五年结案方式概览

表1 法庭结案方式统计
表1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2年,石龙法庭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数量逐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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