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交通肇事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实践与难题
——以兵团五家渠法院为样本

2014-04-21渠底模

司法改革论评 2014年1期
关键词:程序

渠底模

交通肇事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实践与难题
——以兵团五家渠法院为样本

渠底模*

刑事和解制度兴起于西方法治国家,它强调提高被害人与社区成员在刑事司法中影响力的重要性,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诉讼,并就犯罪善后事宜与被告人进行商讨,允许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最终促成刑事司法的功能从仅关注处罚被告人向兼顾被害人利益的方向转变。①See Runnels,Apologies All Around:Advocating Federal Protection for the Full Apology in Civil Cases,San Diego Law Review,2009,Vol.46,No.137;Bibas&Biersbach, Integrating Remorse and Apology into Criminal Procedure,Yale Law Journal,2004,Vol. 114,No.85.可见,刑事和解制度与传统犯罪理论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它从另一视角解读了犯罪。因为在传统学说看来:“罪犯之所以不用对被害人赔偿损失的原因在于,他只是实施了一种针对国家而非被害人的犯罪行为。”②Chuck Colson,Justice That Restores:A Paradigm-Shift in Criminal Justice Practices, Georgetown Law Journal Annual Review of Criminal Procedure,2007,Vol.36,No.3.因此,刑事和解制度软化了传统刚性的刑罚理论,彰显了刑事司法柔情似水的一面,并且它也契合了当今西方法治国家废除死刑制度的司法趋势。时至今日,刑事和解理念已经引起了西方实务部门以及学术界的高度关注,这一现象预示着它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③See State v.Pearson,above,637 N.W.2d 845,at 849(Minn.2002).

在我国,直到2013年1月1日生效的新《刑事诉讼法》才增设了刑事和解条款。而在此之前,不仅现行的《刑法》、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而且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部门规章皆未涉及该制度。然而,实务部门却早已通过解释现有法律法规的方式,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开始尝试适用刑事和解机制。率先将这种机制付诸实施的就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并且该院在2002年还将其规范化,制定了《轻伤害案件处理程序实施规则(试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程序
给Windows添加程序快速切换栏
试论我国未决羁押程序的立法完善
失能的信仰——走向衰亡的民事诉讼程序
“程序猿”的生活什么样
英国与欧盟正式启动“离婚”程序程序
基于VMM的程序行为异常检测
侦查实验批准程序初探
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构建
创卫暗访程序有待改进
恐怖犯罪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