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示教学法在德育课程中的应用
2014-04-17陈小满
教育文化论坛 2014年4期
辛 欢 陈小满
(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长期以来,我国德育课中使用直接的道德说教方法,让学生对道德规范丧失了学习兴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加之德育教师通常给予学生空洞高远的人类理想,给道德教育赋予倾向于政治化的教育目的,使学生难以接受和理解教师口中所谓的道德规范,甚至产生逆反、排斥心理。另外,青少年的各方面发育不完善,心理发展还未成熟,人格还未完全独立,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和受暗示性。将暗示教学法引入德育课堂,使学生在轻松舒适的心理情境下轻松地接受道德教育,提高德育课堂的教学效率。
一、暗示教学法的基本原理
心理暗示,是指个体在无意识中接收了其他人或者周边环境以自然的、不明显的方式向个体发出的某种信息而作出反应的心理现象。暗示是以间接的、含蓄的方法对人的心理产生迅速影响的一个过程。[1]暗示从功能上分可以分为积极暗示和消极暗示;从暗示者来分可以分为自我暗示和他暗示;从形式上可以分为语言暗示、动作暗示、环境暗示等等。[2]成语“望梅止渴”就是利用语言暗示的作用,从而达到让战士们生津止渴、勇往直前的目的。环境是人们获得信息最广泛,最重要的发源地,可分为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它在不知不觉中会对我们的情感、观念、行为、习惯造成影响;人的声音、表情、肤色、手势、体位动作等都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对人构成某种暗示,逐渐形成某种观念,从而转化为某种的行为或产生某种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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