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幼儿教师在职培训的经验和启示
2014-04-17李金艳
继续教育研究 2014年3期
李金艳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公共事业与教育系,福建福州 350000)
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社会各界对幼儿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是提高幼教质量的关键,可以为儿童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幼儿教师的在职培训和教育,了解他们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提供借鉴,从而推动我国幼教事业的发展。
一、完善的政策法规保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所有教师都有权享受在职培训,“并建立工资照发的教学休假制度的建议”。世界各国纷纷颁布有关教师在职培训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为本国教师的在职培训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法国教师在职培训工作起步较早,制度比较先进,早在20世纪50年代,法国政府就提出教师在职培训不仅可以促进教育教学的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还可以促进教师个性的发展。1972年法国颁布的《关于初等教育教师终身教育基本方针的宣言》明确指出:“要求在6年内,凡不满50岁的所有教师,都要参加在职教师进修”,将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教师)的在职培训权利以法规的形式得以保障。《继续教育立法》规定:学前和小学教师,每年有权享受学习进修假两周;在职业服务生涯中,可以累计享受两年的全薪进修假。
1972年,英国政府发表了被称为“教师教育宪章”的《詹姆斯报告》,首次以官方形式对所有教师(包括幼儿教师)的在职培训做出规定,报告建议所有教师在每七年服务期中至少有一学期带薪培训的假期,并应尽快将此标准提升到每五年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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