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创新药物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2014-04-11程永浩

中国科技产业 2014年6期
关键词:专利技术专利权人新药

程永浩

生物医药产业是一项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现了多学科交叉的高新技术创新与集成,是新世纪国际科技和经济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鼓励自主研发创新药物政策的相继出台,尤其是国家生物医药重大专项的提出,中国药物研究和医药产业实现了由仿制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的历史性、战略性转变。“十一五”是我国新药创制的重要拐点,研制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药物品种,部分创新药物品种质量明显提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一协调各个学科、多种因素,具有周期长、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多学科协作的特点。其中,知识产权贯穿在整个新药研究开发的全过程,尤其是在创新药物技术转移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保障作用。为了鼓励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西方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专利保护制度。本文就我国创新药物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加以探讨,提出建议对策。

1 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过程及特点

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是一个复杂的、技术密集的系统工程,涉及药学、药理、毒理、生物学、统计学、临床医学、药物经济学、管理学、知识产权、资金、市场、国家政策等学科因素,相互渗透、相互协作。

1.1 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过程

1.1.1 新药发现研究阶段

首先确定治疗的疾病目标和作用的环节和靶标;其次,要建立生物学模型筛选和评价化合物的活性,进行药物筛选发现先导化合物;再次,对先导化合物进行结构优化,进行成药性评价;最后,获得具有优良成药性的化合物——候选药物进入下一个开发阶段。

1.1.2 临床前研究阶段

候选化合物确定后就进入正式临床前研究开发阶段。药学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等研究。药效学研究:研究药物的生化、生理效应及机制以及剂量与效应之间的关系,确定药物预期用于临床治疗目的的药理作用机制。药物代谢研究:通过动物体内、体外和人体外的研究方法,揭示药物在体内动态的变化规律,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过程及特点。毒理学研究:包括急性毒性实验、长期毒性实验、特殊毒性实验、局部毒性实验、毒代动力学实验等相关的实验。

完成药物临床前研究后,申请人向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申请药物临床试验的申报资料。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审评、现场核查及检验,符合相关规定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允许药物进行I期临床试验。

1.1.3 临床试验研究阶段[1]

Ⅰ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试验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Ⅱ期临床试验: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Ⅲ期临床研究:药物治疗作用确证阶段:该阶段进一步验证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为药物最终注册申报获得批准上市,提供充分的依据。

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后,统计、分析综合所有的临床试验数据,申请人向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申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的申报资料。如果数据能够证明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审评、现场核查及检验,符合相关规定发给新药证书,批准新药正式上市。

1.1.4 新药上市临床应用阶段

获得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后,新药可以被医师用于处方,应用于临床。生产企业需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阶段性报告,包括所有的不良反应报告和一些质量控制记录。同时要求新药做进一步的Ⅳ期临床试验研究,考察在广泛性使用的条件下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药物的长期疗效。

1.2 创新药物研究开发特点[2]

周期长:从以上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过程可以看出,创新药物从发现先导化合物到最后批准投产上市需要经过漫长的过程,一般需要10~15年时间。高投入:由于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过程复杂漫长,对新药的安全性要求越老越高,使得新药研究开发的资金投入不断升高,开发一个创新药物往往要投入8亿~10亿美元。高风险:创新药物研发风险大,淘汰率高。一个化合物从初筛到最后批准上市并占领市场,一般都是从上万个化合物中筛选出来的。一旦开发失败,上亿美元的研发投入便无法挽回。高收益:新药项目成功上市,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药品实行专利保护,企业享受定价权,独家生产占领市场,利润回报高达10倍以上。

创新药物研究开发从发现研究到临床前研究,再到临床研究直至新药上市,包括技术转移过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并且涉及诸多行为主体,因此创新药物技术转移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最关键的是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及技术转移的整个过程,对知识产权高度依赖。

2 创新药物技术转移中知识产权作用

图1 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过程

生物医药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保护对于促进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创新药物药品可以得到知识产权这种垄断性的保护,一个新药的开发成功能为其开发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制药企业冒巨大的风险去追求高额的利润回报,所以国外医药企业对生物医药知识产权特别重视。专利保护制度对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及技术转移具有以下作用[3]:

2.1 促进创新药物研究开发

若没有专利制度的保护,耗费了巨大成本而研制出来的新药,会被他人任意仿制。发明人非但得不到任何回报,而且成本亦难收回,其积极性将会严重受挫。而专利制度则是赋予新药研发者在一定时间内的独占市场的权利,使其凭借此种合法的垄断地位,收回研发时付出的成本,同时也可获得丰厚的回报,从而促使其继续投入新的研发活动之中。

2.2 促进创新药物技术转移成果产业化

专利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只有在其发明创造实施也即产业化以后才能得到回报,这就有效地避免了前期投入的无端浪费,并且可以为以后的研究开发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及技术转移体系。

2.3 促进创新药物研发及技术转移体系有效配置创新资源

如果不对药品施以专利制度保护,或者研发者因害怕他人仿制而不敢公开新药研制工艺从而难以避免他人的重复研究,或者有较好市场收益的新药研制工艺公开后,众药品生产商一哄而上,争相进行仿制,导致社会资源的无谓消耗。药品专利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约束上述两种低水平的重复研制、生产行为,因为专利制度的一大特点即是技术信息的提前公开,他人可以方便地获得药品研制的最新技术资料,可以在更高水平上进行新药的研发,从而避免重复研究;同时,新药被授予专利后,可以有效制止他人仿制,使人们不得不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等资源用于创新药物研究开发,由此提高了社会资源利用的效率,推动了社会的科技进步。

我国对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专利保护、商标保护、中药品种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为我国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及技术转移体系的创建、医药工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壮大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3 创新药物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只有在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以后,智力劳动成果的有偿许可实施的机制才能形成,从而使技术成果本身成为一种能够转让的商品。通过技术转让,实现了智力成果的价值,推动了技术转移、科技成果的转化。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保护智力成果权人的权益,调整技术贸易中供方和需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保护和促进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科技人才市场的公平、有序的竞争。

3.1 创新药物技术转让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创新药物项目技术转让包括技术秘密和专利权两部分内容。在技术转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项目技术秘密及专利的法律状态。具体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如下:

3.1.1 项目专利情况调查

创新药物技术专利转让过程中,应弄清转让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的情况及该专利技术的法律状态,查验专利证书和缴纳年费的收据,要求转让方出具专利局的法律状态认定报告,确认仍在授权状态(有效期内)。要清楚专利证书上的申请人才是专利权人,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签订合同,只能同专利权人签订,如专利权人为多个单位或个人,要征得所有专利权人的同意。

3.1.2 签订创新药物专利转让合同

在技术转让过程中,要获得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签订一份能够保证双方正当权益的合同特别重要。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专利转让的方式与范围,专利的技术内容,技术资料的交付,使用费及支付方式,验收的标准与办法,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技术资料的交接与技术培训,后续开发与知识产权的分享,违约及索赔,侵权的处理,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不可抗拒力,争议的解决办法,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和其他条款。

3.1.3 明确项目专利技术转让方当事人资格是否合法

转让方把单位的职务发明专利技术作为非职务发明转让;转让方把属于两个或多个单位(个人)的专利技术,未经另一方同意,以单方名义进行转让。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对于转让方、受让方都不保护,致使受让方经济上遭受损失。

3.1.4 了解项目专利技术转让中该专利的法律状态

转让方在转让中故意隐瞒专利的法律状态,把专利申请当成专利转让许可,或者把失效专利技术当成有效专利转让,导致受让方花了本不应该花的钱。

3.1.5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在项目专利所有权的转让中,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时与受让人签订专利转让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如果转让方不提出履行这一法律程序,受让方得到的只是一纸空文。

3.2 创新药物技术专利许可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创新药物项目技术专利许可过程中,要调查清楚项目的相关专利的整体情况。具体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如下:

3.2.1 项目专利情况调查

调查项目许可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的情况及该专利技术的法律状态;查验专利证书和缴纳年费的收据,确认许可的专利仍在授权状态(有效期内)。要清楚专利证书上的申请人才是专利权人,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签订合同,只能同专利权人签订,如专利权人为多个单位或个人,要征得所有专利权人的同意。

3.2.2 签订创新药物项目专利许可合同

在专利许可过程中,要获得很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签订一份能够保证双方正当权益的合同十分重要。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专利的技术内容;技术资料的交付;使用费及支付方式;验收的标准与办法;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技术资料交接与培训;后续开发与知识产权分享;违约及索赔;侵权的处理;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不可抗拒力;争议的解决办法;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和其他条款。合同签订以后,要到当地专利管理机关合同登记站进行登记,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3.2.3 明确专利许可类型

专利许可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

(1)独占实施许,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

(2)排他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3)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4)分许可,被许可方经许可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许可第三方使用。

3.2.4 是否违反专利许可约定

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超越地区、期限实施专利或非法许可第三方实施专利,侵害转让方专利权;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在同一地区多家许可专利技术,给受让方带来市场方面的损失。

3.2.5 对许可方维持专利有效的约定

专利权人必须按期缴纳年费,这是许可方应尽的义务,否则,专利权就会终止,造成专利权的丧失,使专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受让方蒙受损失。

3.3 创新药物合作研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创新药物合作研究开发是指有关合作双方,就共同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课题进行研究开发。合作研究开发主要有三种类型,即合作研究开发、委托研究开发和联合研究机构研究开发。合作研究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一般原则:首先要遵循合作优先与法定权属原则。如果有合作规定,就按其明确规定来决定权属问题,如果没有合作规定,就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研究成果归完成方所有。

3.3.1 合作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归属

合作研究开发就是技术人员来自双方,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其技术成果主要以知识产权共有为主,共有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他方式也有,比如归出资多的一方所有等。合作研究开发前业已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以及之后产生的知识产权问题,合作双方一定要把二者区别开来,弄清楚新的知识产权与旧有的知识产权之间的关联,处理好综合成果的权属问题。

3.3.2 委托研究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

委托研究开发是委托方提供财务支持,受委托方进行研究开发。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方案:第一是成果属于委托方,第二是成果双方共有,第三是成果属于受委托方。

3.3.3 联合研究机构的技术成果归属

合作双方以固定的组织形式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联合研究机构的技术成果归属,对于独立法人,可以由合作各方共有,也可以由联合研究机构所有,合作方分享成果所带来的利益。对于非法人机构,合作方在合同规定成果归属的方式上有多种选择,以共有为主。

创新药物研究开发从发现研究到临床前研究,再到临床研究直至新药上市,涉及多个环节和因素,技术转移承载着由实验室到产业化、上市的关键桥接作用。其中知识产权始终贯穿在整个新药研究开发的全过程,尤其在创新药物技术转移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保障作用。创新药物技术转移的核心是知识产权问题,因此,在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及技术转移过程中,采取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对我国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转移产业化以及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猜你喜欢

专利技术专利权人新药
防爆电机专利技术发展综述
全新充电专利技术实现车队充电
低压差线性稳压器专利技术综述
新能源电动汽车专利信息分析研究
曲面显示器的专利技术分析
丙型肝炎治疗新药 Simeprevir
鲁先平:一个新药的14年
新药来自何方
中国交建3项发明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两部委拟鼓励新药研发